力拼《海保法》送立院排審 管碧玲:若未溝通憂政治性影響內容
1年前
台灣海洋環境議題各界關注,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上任力推海洋三法(《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但截至今(19)日僅《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竣完畢,引環保團體綠色和平不滿,大動作赴立法院抗議,並促應於本會期盡速通過《海洋保育法》立法。對此,管碧玲今上午備詢時,再被談及海保法能否有望本會期送進立院?他回應,都再努力,並強調若沒做好溝通就送委員會,也擔心政治性影響到整個內容。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上午進行質詢,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詢問,《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已經審竣完,《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政院仍在處理中。他提到,上周環保團體用激進方式,要求內政委員會朝委莊瑞雄排審,環團對此感到相當心急,但行政單位都很積極推動相關修法。

對於《海洋保育法》修法版本仍未送進立法院,羅美玲進一步關切有何差異導致無法達成共識。管碧玲說明,行政院目前正在溝通協調《海洋保育法》修正草案,及目前送到各委員會、各黨團版本間有所落差,總計盤點仍有9個爭點,需要溝通協調。

管碧玲舉例,2030年要保護30%海洋是否入法?就是其中一點;另是否引進預警原則入法?一些委員認為用預警原則做核准可進行事項,包括產業發展、海運工程進行與海洋能源開發等,但若在進行過程中,基於預警原則看到可能發生進一步海洋保育問題時,能否用預警原則就終止對海洋使用?仍需要溝通協調。

管碧玲說,針對執法是否要設置保育警察?或者採用現行版本規劃保育巡查員?這也都是一個爭點,還有在處理海洋保育事件時,是否要有最高審議會?該審議會需決定海洋保育綱領?這部分又有不同制定版本的修法。

管碧玲直言,列出9個爭點有利於未來溝通,因為都很具體,有不同意見的各方在哪,會找出來後持續進行溝通。他強調,協商完後就會先出來,比如《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洋污染防治法》,緊接著《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都會再溝通,但因每個法案複雜程度不同,進度也會有所不同。

羅美玲呼籲,各法能一一修法上路是非常好的進程,但有時修法還需跟環保團體、提案委員多溝通,《海洋保育法》是否有機會這會期就送到立法院?管碧玲回答,「我們都再努力」,大家都朝向這方向一直努力中。

管碧玲指出,若沒有做好這些溝通就送委員會審議的話,雖到委員會審議也是一種溝通,會比較擔心時間問題,「還有在審議過程當中很多政治性,然後會來影響整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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