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修翻新工程僅6個月 最高法院建築結合司法與藝術
1年前
啟用已逾30年的最高法院建築,因年久失修,多處磁磚斑駁脫落,為強化公共安全,自去年10月起施工,整個工程僅用半年時間,今年4月底竣工。整修好的最高法院建築,屋頂如太陽光芒,象徵法院公開透明。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位於台北市長沙街上的最高法院為我國終審法院,肩負統一法律見解之重任,須發揮一槌定音的功能,引領實務見解與時俱進,常因重大矚目案件及大法庭開庭而成為媒體焦點,且不定期舉辦法律研討會及接待外賓參訪等活動,但建物自1992年落成啟用迄今已逾30年,故整修構想乃兼顧獨特性、耐久性、實用性及安全性之前提下,展現最高法院作為終審法院閎巍肅穆之莊嚴形象。

▲整修完工的最高法院大樓(圖/最高法院提供)
這次整修工程以耐候型仿石材塗料代替傳統磁磚作為表面飾材,增加建築立面的線條,設計工法及材料選用具備輕量化、易施工、低成本及後續維護容易等優點;設計參考國外最高法院建築特色,將既有建物之現代建築特色賦予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利用輕量化建材與石材紋理塗料,展現石材層疊質感。夜間由多方向線性照明與燈光模式,透過光線勾勒,凸顯建材與光影的變化。

東側圍牆為司法意象牆,描繪黎明陽光普照,意味法律無私,無論性別、貧富、階級或宗教一律平等;明月星辰寓意司法工作者應無愧無怍,有如光風霽月般的胸襟;高山顯示司法的穩重剛正、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傳達法律為人民的依靠;山前如流水般的線條,比喻法律之下,人人自由而愉快的生活;樹林則期許司法人員聽訟執法時,實現公平正義。

兩旁則有孔子第75代孫、書法家孔依平以行書及隸書撰寫的詩經國風《召南‧甘棠》之詩,以及史記燕召公世家對甘棠之詩緣由的記載。

▲整修完工的最高法院大樓(圖/最高法院提供)
▲整修完工的最高法院大樓(圖/最高法院提供)
▲整修完工的最高法院大樓(圖/最高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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