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坑吞車 議員建議成立體檢委員會要求修自治條例嚴懲
1年前
新竹縣議會今(17)日上午第20屆第1次定期會,縣議員吳旭智、林禹佑質詢聚焦「豐採520」建案工地天坑事件。吳旭智建議成立「重大工程體檢委員會」並全面調查竹北地質。林禹佑則要求修正自治條例,往後若有類似事件才得以嚴懲,並要求公開不良建商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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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旭智質詢,天坑事件發生多次,縣府和建商豐邑建設的話已難以取信民眾,要解決天坑問題,必須回歸技術面、專業層面,請公正第三方專家判讀專業資訊。對縣府來說,首要重新取得民眾的信任,而對民眾來說,只想回歸往日的平靜與繁榮。因此他強烈建議,縣府成立「重大工程體檢委員會」,委請具公信力的產、官、學專家總體檢,重新檢視重大工安事件的標準作業流程,並跨局處橫向串聯以整合結果,此外還要完整調查竹北地質,並將相關資訊放在公開資訊平台供民眾瀏覽。


楊文科答道,此次事件後已對建商勒令停工並罰款,也在本月10日下令要求建商在10天內提出搶險計畫,且包括一旁「大有可為社區」的居民意見,如地質鑽探、周邊建物結構安全鑑定與整體區域的改善等都要列入,他也已請工務處全面檢視縣治一、二、三期以及高鐵、台科大重劃區的建案,至於成立體檢委員會的建議,縣府會研議如何執行。他強調,讓社區居民安心生活,是縣府必須完全把關之事,縣府已祭出通牒,會請建商加緊提出計畫。


林禹佑則質詢,建案在發生工安意外後,一次僅罰3萬元,應該要有更嚴厲的方式開罰建商,因此要求修訂自治條例,提高對建商的罰則。他也要求,針對有不良紀錄的建商,縣府應該比照行政院教育部的「幼兒園裁罰紀錄查詢」系統,公布建商名單,以保障民眾權益。


林禹佑補充說道,現行法律對於違法、違規建商的把關,罰則不夠重,希望透過修訂自治條例,在不牴觸相關母法的前提下,能夠更加嚴格,不讓建商肆意作為,甚至忽略施工安全。何況部分有不良紀錄的建商,可能經過改名等手法,掩蓋過去的劣質行為,希望透過公開平台,揭露這些建商過去的作為,讓民眾購屋更加安心。


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答詢,依據《建築法》規定裁罰最高3萬元,其他縣市確實有各自的自治條例,此部分縣府可研議如何修訂,或甚至採一事多罰。至於公布有不良紀錄的建商,或許可以統計歷年裁罰的名單,他將與法制單位研議,如可行,則會披露在網頁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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