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立院三讀通過18歲同婚無須代理人同意
1年前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立院三讀通過18歲同婚無須代理人同意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立法院院會今(23日)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未成年人成立及終止同性婚姻關係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等規定。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為促進青年獨立自主及鼓勵積極參與社會事務,自今年元旦起,民法成年年齡已從20歲下修至18歲,為此,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今天的立法院會中三讀通過。
據現行條文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成立同性婚姻關係,未成年人成立前條關係,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為配合民法,此次修法刪除成立或終止同性婚姻關係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等規定,未來18歲到20歲成立或終止同性婚姻,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此外,施行日期定為2023年1月1日,與民法下修成年年齡施行時間一致。
查看原文
延伸閱讀:
論文被控抄襲 賴惠員回嗆徐巧芯「政治口水專家」
軍人撫卹條例三讀 亡故官兵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
五億高中生死前同婚!證婚人現身了 「關鍵證詞」婚姻恐判無效
政院公布性平民調!同婚支持度提升25.2個百分點
「兩岸同婚」被排除在外 陸委會:中國法律會處罰同婚伴侶
立院三讀同婚家庭可共同收養子女 賴清德:讓更多人擁有幸福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立院三讀通過18歲同婚無須代理人同意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60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