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心梗“救命藥”,百億藥企被罰沒2.85億!淨利7年漲近7倍,去年賺超18億
1年前

5月2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公布了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遠大醫藥(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大醫藥(中國)”)與武漢匯海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匯海”)因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被依法處罰,合計罰沒款超過3.2億元。

其中,沒收遠大醫藥(中國)違法所得1.49億元,並處罰款1.36億元,合計罰沒2.85億元;沒收武漢匯海違法所得3092.48萬元,並處罰款412.68萬元,合計罰沒3505.16萬元。

資料顯示,遠大醫藥(中國)是國內知名的集化學原料藥和各類制劑於一體的綜合性藥品生產企業、中國醫藥工業大型骨幹企業、湖北省醫藥工業企業前五強企業,系遠大醫藥(0512.HK)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爲99.84%。武漢匯海則隸屬於湖北民康藥業集團。

圖片來源:遠大醫藥官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處罰公告中指出,遠大醫藥(中國)與武漢匯海達成並實施關於銷售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的壟斷協議,推高了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價格,增加患者用藥成本和國家醫保支出,損害了廣大患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5月28日晚,遠大醫藥在港交所緊急發布公告回應稱,“附屬公司高度重視並積極配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調查,接受處罰並根據要求組織整改,保持與監管部門的積極溝通,完善銷售及合規體系,積極妥善解決相關整改要求,已經終止了相關的壟斷協議,積極與客戶溝通,合法合規地向市場供應相關原料。”

同時,遠大醫藥還強調,“(集團)進一步強化企業及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合規意識與責任意識,持續完善優化經營管理及合規風控體系。”

5月29日,遠大醫藥股價开盤殺跌走低,盤中一度大跌10.97%至4.3港元/股,最終下跌2.07%收盤,報4.73港元/股,市值167.9億港元。

濫用救命藥市場支配地位

2021年,以阿裏巴巴(BABA.NYSE)爲代表的平台企業收到反壟斷執法“天價”罰單,讓中國反壟斷工作逐步受到社會各界關注。

近年來,醫藥領域成爲反壟斷執法的重點領域。2021年以來,先聲藥業(2096.HK)、揚子江藥業、天藥股份、東北制藥(000597.SZ)先後收到反壟斷罰單。

5月28日,針對遠大醫藥(中國)和武漢匯海的反壟斷處罰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孟雁北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文稱,“該案作爲醫藥領域又一起重大典型壟斷案件,所涉原料藥用於生產的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均爲重要藥品,是國家基本藥物、醫保藥品和臨牀必備急搶救藥品,其查處充分表明了市場監管總局持續推進醫藥領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堅決依法查處壟斷行爲,堅定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和廣大消費者利益的執法理念。”

公开資料顯示,原料藥是用於制造制劑的活性物質,作爲生產各類制劑的基本原料,處於醫藥產業鏈上遊,是保障下遊制劑生產、滿足臨牀用藥需求的基礎。此外,我國原料藥行業存在批文數量少、市場壁壘高、需求剛性強、價格彈性弱、市場集中度較高等特點。

根據《藥典》,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分別是生產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的必需原料藥,其成分不能被其他原料藥替代。其中,去甲腎上腺素制劑主要用於治療急性心肌梗死、體外循環等引起的低血壓等症狀,而腎上腺素制劑主要用於治療因支氣管痙攣所致嚴重呼吸困難、藥物等引起的過敏性休克和各種原因引起的心髒驟停,二者沒有需求替代性。

據悉,遠大醫藥(中國)與武漢匯海在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是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2010年以來,中國境內具有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生產資質的企業僅有兩家企業,即遠大醫藥(中國)和山西振東泰盛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振東泰盛”),而武漢匯海通過包銷方式,實際控制山西振東泰盛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的銷售。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行政處罰公告顯示,根據發現的线索,經查,2016年6月至2019年7月,遠大醫藥(中國)與武漢匯海達成並實施了關於銷售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的壟斷協議;2010年5月至2021年4月,遠大醫藥(中國)濫用在中國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的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要求制劑企業接受向其低價銷售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向其返利、按照其要求的區域和價格銷售制劑等不合理交易條件。

其中,遠大醫藥(中國)與武漢匯海多次溝通後,於2016年6月達成口頭協議,約定武漢匯海停止銷售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遠大醫藥(中國)通過兩種方式給予武漢匯海補償:一是低價向武漢匯海銷售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再以高價回購;二是要求相關制劑企業低價向武漢匯海銷售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再由武漢匯海高價轉賣。

需注意的是,遠大醫藥(中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爲,導致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市場競爭不充分,兩種產品價格逐年上漲,時常出現短缺,被列入國家臨牀必需易短缺藥品重點監測清單,部分地區列入短缺藥品清單。

孟雁北在文章中稱,“遠大醫藥(中國)與武漢匯海作爲僅有的兩家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供應商,達成並實施關於銷售兩種原料藥的壟斷協議,不僅排除、限制相關市場的競爭,而且強化了遠大醫藥(中國)在我國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和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的支配地位”。

同時,他還表示,“2010年以來,遠大醫藥(中國)大多數年份的市場份額爲100%,導致遠大醫藥(中國)失去應有的競爭約束,通過‘原料藥封鎖’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破壞了相關制劑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多年市場份額達100%

在2016年與武漢匯海實施壟斷協議後,遠大醫藥(中國)獲利極其豐厚。

遠大醫藥在2016年年報中指出,“精品原料藥及其他產品”是集團三大產品領域中發展較爲穩定的領域,精品原料藥產品具有良好品牌形象和較大市場佔有率,在這個產品領域中,精品原料藥(不含甾體類產品)於2016年年度的收益約爲3.44億元,較2015年同期增長約22.1%,主要原因爲集團的原料藥產品除了作爲本集團醫藥制劑產品的原料之外,亦有向市場作出銷售。

數據顯示,在中國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上,2010年以來,以產量計算,除2015年爲85.47%、2020年爲98.47%、2021年爲93.87%外,遠大醫藥(中國)的市場份額均爲100%;以銷量計算,除2016年爲99.50%、2020年爲93.19%、2021年爲75.77%外,遠大醫藥的市場份額均爲100%。

在中國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上,2010年以來,以產量計算,除2015年爲77.24%、2020年爲95.31%、2021年爲89.59%外,遠大醫藥(中國)的市場份額均爲100%;以銷量計算,除2016年爲99.78%、2017年爲98.57%、2021年爲69.35%外,遠大醫藥(中國)的市場份額均爲100%。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表示,根據《反壟斷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綜合認定遠大醫藥(中國)在中國去甲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和腎上腺素原料藥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同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還指出,證據顯示,遠大醫藥(中國)要求相關制劑企業向其低價銷售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主要目的是排除、限制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市場競爭,削弱相關制劑企業競爭能力,提高自身在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市場的市場份額,獲得高額壟斷利潤。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2月,原國務院醫改辦等部門印發《關於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推行“兩票制”。

“兩票制”使遠大醫藥(中國)難以再向相關制劑企業低價購买制劑後銷售。由於“兩票制”在全國推廣實施等原因,遠大醫藥(中國)逐步要求相關制劑企業向其低價銷售去甲腎上腺素注射液和鹽酸腎上腺素注射液,改爲要求制劑企業自行銷售後以支付推廣費、研發服務費等名義和方式向其返利,從而連續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

根據《反壟斷法》和《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遠大醫藥(中國)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遠大醫藥(中國)停止違法行爲;沒收違法所得1.49億元;對遠大醫藥(中國)處以2019年度中國境內銷售額45.38億元3%的罰款,計1.36億元。以上罰沒金額合計約2.85億元。

5月29日,廣州某私募基金經理林進疊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該處罰對中國原料藥市場的競爭格局和行業形象產生了積極影響,不僅維護了市場競爭秩序,促進企業合規經營,還有助於增強行業誠信和責任感,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林進疊指出,原料藥市場是中國醫藥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對於保障消費者權益、推動行業健康發展至關重要。該處罰表明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維護了原料藥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對於企業而言,合規經營是保持企業品牌形象、避免法律風險的重要保障。該處罰對於遠大醫藥(中國)等原料藥企業而言是一次警示,以促進企業合規經營,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談及行業影響時,他表示,此次處罰反映了政府對於原料藥市場壟斷行爲的嚴格打擊,也增強了中國原料藥行業的誠信和責任感。這有助於行業形象的進一步提升,對整個行業產生一定的積極影響,爲行業可持續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七年淨利暴漲近7倍

在實施原料藥壟斷協議之前,遠大醫藥的業績並不搶眼。

財報顯示,2014-2015年,遠大醫藥的營業收入分別爲24.63億元、27.19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7.45%、3.95%;歸母淨利潤分別爲1.38億元、1.52億元,分別同比增長75.81%、3.25%,其中2015年該公司的營收和歸母淨利潤增速雙雙大幅放緩。

2016年,遠大醫藥(中國)與武漢匯海達成並實施關於銷售兩種原料藥的壟斷協議後,推動遠大醫藥的業績快速提升。

財報顯示,2016-2022年,遠大醫藥的營業收入分別爲33.06億元、39.88億元、52.21億元、59.04億元、53.47億元、70.3億元、85.42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爲2.41億元、3.85億元、6.24億元、10.31億元、15.09億元、19.64億元、18.57億元,7年間營收漲1.5倍,淨利潤則暴漲6.7倍。

對於此次處罰帶來的影響,遠大醫藥在公告中回應稱,“處罰金額佔集團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經審計綜合營業收入和公司持有人應佔溢利的比例分別爲約3.48%和15.85%,預期不會對集團生產經營產生持續影響。集團也將持續加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範制度的學習,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提升集團管治水平。”

此外,遠大醫藥還表示,“考慮到處罰金額,公司認爲本次行政處罰不會對集團的業務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或早預料到原料藥市場未來增長有限,遠大醫藥近年頻頻布局創新藥和創新器械等領域。目前,遠大醫藥的核心業務板塊包括制藥科技、核藥抗腫瘤診療及心腦血管精准介入診療科技、生物科技。2022年,遠大醫藥研發工作及項目的投入約達24.5億港元。

遠大醫藥在2022年年報中指出,截至2022年末,公司創新管线充足,累計在研項目136個,創新項目55個,分布於臨牀前到新藥上市申請的不同階段,管线布局合理,形成了良好的梯隊效應。

在產品出海方面,遠大醫藥全球化步伐持續不斷加快。2022年年報顯示,遠大醫藥在核藥抗腫瘤診療、心腦血管精准介入診療、重症抗感染等領域擁有多家獨立運營的海外公司,推進多款全球創新產品的海外臨牀試驗,在美國、澳大利亞、比利時、波蘭、英國五個國家獲得了8項臨牀批件,涉及原發性肝癌、新冠病毒感染、膿毒症等多個適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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