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遭爆是國民黨「特務」怒求償 施明德妻免賠
1年前
謝長廷遭爆是國民黨「特務」怒求償 施明德妻免賠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妻子施陳嘉君前年在臉書指稱,駐日代表謝長廷早年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遭謝長廷提告求償80萬元並刪除貼文。士林地院認,施陳嘉君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但已合理查證,今(30)日判決謝長廷敗訴,可上訴。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謝長廷主張,2021年10月21日到同年11月11日間,施陳嘉君在臉書發文指稱,謝長廷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線民。施陳嘉君未經合理查證、沒有確信所述為真實,不法侵害他的名譽權。
施陳嘉君提出書狀強調,「特務」是中性詞彙,不涉及名譽,且她身為政治受難者的家屬和歷史研究者,基於歷史研究與思考,再依據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等人的說法,認定謝長廷在歷史中的角色就是「特務」,她的判斷應受到《憲法》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保障。
法院認為,施陳嘉君貼文的主要證據,是高明輝跟告訴她,1982年蔣經國滿意謝長廷的表現,向時任調查局長阮成章稱謝長廷是自己人,阮、高2人在調查局招待所頒發獎金20萬元給謝長廷。
法院認為,高明輝在其他案件證稱「自己沒有接觸過謝長廷從事情報工作的資料,也沒有看到謝長廷收下現金」,因此不能認定施陳嘉君的所言符合事實,但高明輝也證稱,他曾主動向「別人」說起調查局給謝長廷金錢的事情,可見施陳嘉君自稱聽過高明輝這個說法,是有所根據的。
法院認為,謝長廷是重要公職人員,對於名譽權保障要有所退讓,再綜合考量高明輝在調查局內的地位、施陳嘉君所接觸到其他佐證資料,與她能夠查證的手段等因素,認定她已經符合合理查證的要求,判決施陳嘉君無須賠償及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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