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涉詐領加班費、1500萬元不明財產 一審獲判無罪
2年前
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因涉嫌不實申報加班費、遭檢舉受律師招待買春、收受賄賂,與妻的帳戶內有1500萬餘元可疑財產,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陳梅欽開庭時均做無罪答辯,士林地院今(30)日判處無罪。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58歲的陳梅欽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原為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考上輔仁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通過司法官考試。

陳梅欽因身材高瘦,當年在士林地院有「黃金單身漢」的稱號,只是2004年他曾捲入性侵女網友事件,被網友點名「男蟲黑名單」,最後陳被記大過、留職停薪5年,2006年復職。

未料,2018年又爆浮報加班費、利用加班名義偷喫人妻等醜聞。陳梅欽得知將被懲處後,火速辭去法官職轉任律師。

檢方指控,2018年間,陳梅欽外出聚餐沒有加班,仍在人事差勤系統申請加班費,詐得6136元;此外,2012年至2018年間,他與妻子的帳戶中,有多筆不明資金,可疑金額達1502萬400元,涉犯詐欺取財、貪汙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

陳梅欽開庭時辯稱,這段期間,哥哥按月給付6至10萬租金,年薪超過200萬,不含夫妻共同投資的股利、天母房子的租金,這6年至少賺3207萬元,檢方指控的1507萬財產來源不明,遠遠低於收入,並沒有所謂的「顯不相當」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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