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虎網 作者:雄飛
5月31日下午,恆大財富突然發布公告稱,自2021年9月以來,公司全力推動資產處置籌措兌付資金,共完成20期兌付,並於今日進行本月兌付。因公司資金回籠情況不理想,本月可用兌付資金不足,無法按原標准兌付。公司將繼續推動資產處置,努力籌措兌付資金。
據了解,恆大財富已經是第三次調整降低兌付標准,再度提及“資金回籠情況不理想”,其每月底向每位投資人兌付2000元的這一方案僅執行了半年。恆大財富曾於2021年9月13日、12月31日和2022年3月19日分別發布兌付相關公告。
2021年9月恆大財富最初的兌付方案爲,對於已到期部分,可選擇現金兌付方案:到期當月月底兌付10%,剩余部分每3個月兌付10%。對於到期或未到期要求提前兌付部分,可用實物資產抵扣:住宅7.2折、公寓5.4折、商鋪與車位4.8折,每個月下旬开啓线上選房,包含認購日起到申請成功那天的收益。但前提是抵押價格不得低於當地備案價下限,否者以後者爲准;第三種兌付方式是衝抵購房尾款:9月12日24點前已認購任意恆大房子但尚未付清尾款的,可用理財額度抵扣本人或他人的購房尾款。
2021年9月30日,恆大集團官網發布公告稱,根據《恆大財富投資產品兌付方案》,針對當年9月份到期的投資產品,恆大金融財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已於9月30日完成首期10%的兌付,相關款項已經發放到相應投資人账戶。
但在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和2月的兌付方案中,恆大財富則稱,每月向每位投資人兌付本金0.8萬元。剩余本金低於2.4萬元的以剩余本金兌付完爲止。恆大財富表示,公司將通過轉讓、拍賣、設立信托計劃、訴訟等多種途徑,加快各類資產的處置變現,所得資金將全部用於投資產品的兌付。
當時,對於調整方案的原因,恆大財富表示,自2021年9月13日實施以來,廣大投資者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特別是原方案中僅兌付已到期投資產品,大多數投資者反映不公平;同時,因恆大財富投資的項目資金回籠不理想,原兌付方案難以實施。根據上述公告的兌付原則,自2018年4月1日起,擔任過恆大集團副總裁及以上職務的人員(含已離職),以及其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所持有的合同約定的投資產品暫不兌付。自2018年4月1日起,擔任過恆大財富副總經理及以上職務的人員(含已離職),以及其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所持有的合同約定的投資產品暫不兌付。
2022年3月19日,恆大財富公告稱,該月繼續執行2021年12月31日發布的方案,在月底向每位投資人兌付8000元;後續若無特殊公告,將沿襲2021年12月31日的方案。
但這一方案僅執行了10個月的時間,就遭調整。2022年11月30日,恆大財富發布公告稱,因資產處置及兌付資金籌措不及預期,爲保障投資人權益,經研究決定,當月起在2021年12月31日發布的兌付方案基礎上進行調整:每月底向每位投資人兌付2000元,其他內容不變。
2021年9月,恆大集團召开恆大財富專題會議,許家印曾在會上表示“很多員工和業主都拿着辛苦錢、血汗錢和養老錢來买了恆大財富的產品,我代表集團明確承諾一定要全部兌付,一分錢不能少。”。他還表示,按照恆大財富的兌付計劃盡早兌付每筆資金,這是對廣大員工業主和客戶負責,是應盡的責任,也是最重要的義務。“我可以一無所有,但恆大財富的投資者不能一無所有!”。
但許家印個人的情況也不容樂觀。5月12日,中國恆大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公司以及附屬公司廣州市凱隆置業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執行董事許家印是該執行通知的被執行人。根據該執行通知: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恆大地產2020年度分紅的差額補足款約幣2.04億元,並承擔違約金約5153萬元;許家印、該公司以50億元回購仲裁申請人持有的恆大地產股權;公司支付仲裁申請人持有恆大地產自2021年2月1日起計至完成回購的補償約7.7億元;及公司、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約3553萬元的律師費、仲裁費及執行費。
今年5月29日,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於涉及重大訴訟及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等重大事項的公告,截至2023年4月末,發行人標的金額3000萬元以上未決訴訟案件數量共計1426件,標的金額總額累計約3495.53億元。截至2023年4月末,發行人涉及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不含境內外債券)累計約2724.79億元;此外,截至2023年4月末,發行人逾期商票累計約2459.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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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恆大財富又稱資金回籠情況不理想:本月無法按原標准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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