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通過法律使核電站可運轉超60年
1年前

  新華社東京5月31日電(記者錢錚)日本參議院5月31日通過《綠色轉型脫碳電源法》,允許核電站運轉時間超過此前規定的60年限制。日本一些環保團體擔憂“高齡”核電站繼續運轉增加事故風險。

  《綠色轉型脫碳電源法》是《原子能基本法》《電氣事業法》《核原料物質、核燃料物質及反應堆監管法》等五部法律的修正案的總稱。

  根據修訂後的法律,日本雖然維持福島核事故後出台的“原則上40年,最長60年”核電站服役期限規定不變,但如果獲得經濟產業大臣的批准,核電站因接受安全審查等原因停運的時間可以從中扣除。這使核電站實際服役超過60年成爲可能。

  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曾於2022年8月提出最大限度利用現有核電站,並指示相關部門討論延長核電站服役期限。

  由於擔憂“高齡”核電站繼續運轉增加事故風險,日本一些環保團體、福島核事故的受害者等一直反對政府爲到期的核電站“續命”。此次參議院投票中,在野黨立憲民主黨等黨派投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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