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調高補助終結「貪議員」詐領?助理薪資恐續凍漲
2年前
嘉義市議員戴寧、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和台南市民進黨籍前議長賴美惠相繼捲入詐領助理費的風波,鏡頭前光鮮亮麗的民代陷入高壓司法調查,甚至有的已鋃鐺入獄,由於涉案人士不分黨派,這也被形容成兩大黨的歷史共業,而背後原因,被歸咎於現行法制《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裏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過於老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過去十多年來,國內物價飆漲、政治環境劇變,框架民代聘人的規定卻停留在二十年前。在修法之前,縣市議員在幕僚、助理、辦公室庶務人員有員額聘用與經費額度規範,導致民代在吸引優秀人才及人力配置綁手綁腳,因此關於聘用助理經費整體提高以及打破員額的限制確實是可以檢討的方向。

不過,有部分人士將此制度的限制與民代詐領助理費做連結、試圖為其違法脫罪,這是極其荒謬的事情。因為通常詐領助理費都是為了中飽私囊,而不是為了領更多的錢獎勵助理,所以這與員額和助理費的上限毫無邏輯關係。

制度即便有限制,也不代表民代就可違法貪污詐領,這完全是民代品格低下所致,為公務「挖東牆補西牆」只不過是脫罪藉口。殊難想像一個連助理費都會詐領的人,在其他地方不會貪污嗎?高薪養廉須搭配品格教育與法治素養,如果只是一昧的提高助理費的總額,那也只是讓這些詐領的民代貪得更多而已。

以立法院為例,國會助理公會也在推行國會助理法制化,將民代助理成為一個職業別,比照公務員職級與敘薪邏輯,讓助理的薪水更公開透明,也更有保障,這樣也才能避免層出不窮的詐領助理費事件。

詐領助理費的地方民代被議會助理們譏為「老鼠屎」,議員讓自己的助理領低薪,卻用假人頭將助理費放進口袋。若未來討論僅集中於調高助理費,或許會讓這些無良民代貪污的空間變更大,原本每個月貪5萬,現在每個月貪10萬,助理的生活卻得不到任何改善。

因此,除了適度放寬過時的助理聘用限制及調高費用,也應討論貪污防治的嚴謹配套,並上修詐領助理費的刑責,能同時解除助理薪資凍漲二十年的困境,也讓惡質民代脫下面具,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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