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榮服務(06958.HK):控股股東歐宗榮將公司38.87%股份分別轉讓給兩個兒子
1年前

格隆匯6月23日丨正榮服務(06958.HK)公布,公司董事會獲悉,公司控股股東歐宗榮,於2023年6月23日(1)將其通過偉正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偉正",一家由歐宗榮全資持有的公司)持有的2.61億股公司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的25.13%)轉讓至Warm Shine;(2)將其通過偉天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偉天",一家由歐宗榮全資持有的公司)持有的公司7125萬股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的6.87%)轉讓至偉強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偉強");及(3)將其通過偉耀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偉耀",一家由歐宗榮全資持有的公司)持有的公司7125萬股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的6.87%)轉讓至偉強,每股股份價格爲0.254港元。

據董事所深知、盡悉及確信:(1)Warm Shine及偉強均是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成立,主要從事投資控股的公司;(2)Warm Shine由歐國偉(爲歐宗榮之子)全資持有;及(3)偉強由歐國強(爲歐宗榮之子)全資持有,且歐國強系公司現有股東,在本次轉讓完成前其持有公司已發行股本的5.56%在本次轉讓完成,及截至公告日期:(1)Warm Shine持有公司2.61億股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的25.13%;(2)偉強持有公司2.00億股股份(約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的19.3%;(3)偉正、偉天、偉耀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因此,在本次轉讓完成後,歐主席的家族成員通過其持有的投資公司繼續持有公司已發行股本的44.43%。本次轉讓對集團的運營及整體發展前景並無不利影響。

因歐國偉、歐國強及其全資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轉讓後立即獲得公司不少於30%的投票權,公司已獲告知,歐國偉和歐國強已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請豁免,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已授予相關豁免,即豁免其因本次轉讓而引致的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注釋6(a)對公司已發行股份的強制性全面要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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