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港(06198):日照港財務公司將通過吸收合並的方式與青島港財務公司合並
2年前

青島港(06198)公布,於2022年1月25日(交易時間後),該公司與山東港口、青島港財務公司、日照港財務公司及日照港股份訂立吸收合並協議,日照港財務公司將通過吸收合並的方式與青島港財務公司合並。建議吸收合並完成後,青島港財務公司(作爲存續合並方)將存續並承擔及繼承日照港財務公司的所有資產、負債、人員及業務,且日照港財務公司(作爲被合並方)將解散並注銷。

於2022年1月25日(交易時間後),該公司與山東港口、日照港股份及山港金控訂立增資協議,將青島港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從人民幣20億元增加至約25.68億元。根據增資協議,山東港口及山港金控同意分別以人民幣7.97億元及1.25億元的對價認購青島港財務公司注冊資本約人民幣4.91億元及人民幣7702.99萬元。

建議吸收合並及建議增資完成後,青島港財務公司將不再是該公司的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不再合並於該集團財務報表。假設建議吸收合並及建議增資於2021年9月30日(即評估基准日)完成,屆時預期該集團的總資產將減少約人民幣35.01億元,相當於集團總資產的約5.99%;集團的總負債將減少約人民幣28.54億元,相當於集團總負債的約14.00%。公司預期不會就建議增資取得重大收益或虧損。

建議吸收合並及建議增資是執行銀保監會監管政策的必然要求,其規定每個集團只能設立一家財務公司。建議吸收合並及建議增資也有利於“立足集團、服務集團”的功能定位,提升青島港財務公司的服務品質。

建議吸收合並及建議增資完成後,山東港口將成爲青島港財務公司的控股股東,青島港財務公司可提供服務的成員將延伸至包括山東港口及其400多間成員單位。通過大力增加資金歸集規模及業務規模,有利於青島港財務公司的收益及盈利,亦將爲公司及股東創造良好回報。

同日,公司與山東港口訂立2022SDP產品及服務協議,以管理集團從山東港口集團採購產品及服務,該集團向山東港口集團銷售產品及服務,該集團向山東港口集團提供資產租賃服務及山東港口集團向該集團提供資產租賃服務;及與山東港口訂立2022SDP金融服務協議,據此,以管理山東港口集團向該集團提供存款服務、信貸服務及中間業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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