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通退休金到手、台大校長籲修教師法 潘文忠:大學協進會評估
1年前
陳明通退休金到手、台大校長籲修教師法 潘文忠:大學協進會評估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遭檢舉指導論文不周,台大教評會認定情節未達解聘程度,教育部日前已依據台大學倫案調查結果,核定陳明通退休案。台大校長陳文章昨天表示,陳明通案對校譽傷害嚴重,但台大沒有法源依據,予以解聘,呼籲教育部修《教師法》,把論文指導責任納入;教育部長潘文忠今(29)日指出,將請數個大學協進會討論、評估,若有其必要性,就會邀集大學端研議。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被控論文抄襲,碩士學位也雙雙被撤銷,陳明通遭檢舉指導論文不周;陳明通今年初辭官後申請退休,力拚不被解聘、保住優渥退休金。
台大教評會日前認定,陳明通未達應解聘程度,但未來不能歸建擔任教授、不能再申請延長服務、不得再聘任為兼任教師。對此,陳明通日前發聲明表示,林智堅論文是「世紀大冤案」,他會繼續努力平反,盼早日還學生一個公道跟清白。
潘文忠今天表示,陳明通原任職台大,有關教職員工退休案由該學校提出,有關陳明通退休申請,台大幾個月前就依規定受理後提出並呈報教育部,但教育部當時了解到台大正在調查陳明通學倫案,有鑑於該結果會影響到退休案的審查,因此教育部認為應等待學倫案調查結果出爐後才審議,並完成退休審查。
潘文忠說,經台大完成學倫調查案報教育部,教育部就接續依程序做後續核處、核定陳明通退休,並於6月19日正式函復台大,至於陳明通相關退休金、年資等,會由任職學校來處理。
陳文章昨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以台大教授的角度來看,認為陳明通確實有指導不周的責任,該案對台大校譽傷害很大,陳明通身為指導教師、台大教師,在指導學生上有責任,應該主動出面向社會大眾致歉;並提到陳明通未被解聘,可能不合社會期待,但台大沒有法源依據,依據現行《教師法》,教師必須涉及叛國、貪污、性侵、霸凌等罪名才會被大學解聘,所以最後只能這樣處理,感到非常遺憾,呼籲教育部修法,把論文指導責任納入其中。
潘文忠回應,對於學術論文在過去一段時間,在高教領域引起高度討論,外界也有相關期許,因此在今年大學校長會議,大家有共識,在論文指導、呈現方式、是否公開等,特別由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花半年時間研處,目前正在作最後階段的總整理;對於陳文章建議,教師法是否該修法,將請數個大學協進會討論、評估,若有其必要性,就會邀集大學端進一步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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