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顧一下股權之爭的幾個重要時間節點:
1. 2021年6月底正威進入海威
2. 2021年9月17,海威發布跨世紀發展計劃投資遴選與跨世紀發展計劃總經理高端人才招聘兩份公告。公告中特別提到公司項目接洽的唯一授權代表爲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魏彥廷先生。魏彥廷先生授權歐先生負責聯絡、溝通與對接,並且強調鑑於當前國內化合物半導體投資環境火熱,信息魚龍混雜,公司在此聲明:除公司授權代表外,從未授權任何代表开展項目洽談。
3. 2021年年底,奪章事件爆光
4. 2021年年底,29所股權掛出轉讓
5. 2022年8月,正威上告海威要求解除增資協議,二審中止,等待終審,正威要求對海特及海威的財產進行保全。
6. 2023年6月,終審進行中。
通過上述時間節點的梳理可以很明顯得出下面結論:
1. 正威是帶着明顯目的性也可以說是蓄謀以久介入海威,因爲從2021年6月底介入到9月中發布的二則公告,短短2個多月,雙方已經產生了爭執。用海特董祕張龍勇的話講,海特是希望海威能夠獨立上市。所以當時的海威急需要進軍民用市場,只有這樣才能大大提高海威的年銷售額,爲將來IPO做好准備。畢竟海威以前主要面對的客戶是科裝,但科裝的市場容量畢竟有限,蛋糕就那么大,只有銷售額上去了才能上市,才能在IPO時能夠提高股價融到更多的資金。光頭明顯用了九方的680億的訂單忽悠了彪子。彪子還以爲終於榜了大歀,有680億訂單加持,想一想海威IPO能融到多少錢,能套現多少,所以才把大股東供手相讓。
2. 9月中的兩份公告實際上已經公开了三方的矛盾,一份投資海選公告實際上針對正威,一份總經理招聘公告實際上是針對29所派駐的高xx。這兩份公告到現在還在海威的官網上。尤其是特別提示兩份公告的唯一聯系人是法人代表---董事長或其授權人。這兩份公告更多是海特針對大股東與三股東的一次反擊,向它們宣示誰才是海威的實控人。並不是真的存在公告中的需求,因爲畢竟剛剛才融過一次資,海威並不缺錢,可以看成是海特用於反制前二者的一種手段。可笑的是過去了快二年了,還有投資者問這兩份篩選的進度,海特並沒有回答,因爲它根本就沒有真正想去做這些事。網頁上現在還掛上至少說明官網是受海特控制的。
3. 奪章事件爆發後,從輿論上講海特是處於下風的,但隨後並沒有出現對海特不利的消息傳出。說明什么?說明海特董祕張龍勇講的正威是作爲財務投資者介入海威是雙方約定好的,否則正威沒有必要用退出增資協議來威脅海特,而應當是通過大股東的身份就可以明正言順依據法律行使對海威的控制權。(同樣的案例可以參見雷士照明等)。也從另一側面反映出海特雖然失去了海威大股東的地位,但控制權並沒有失去。
4. 奪章事件爆發後到今天爲止,海威的官網上出現了多次四川省領導訪問海威的報道。海威這邊的接待者全爲海特這邊的人選。這說明海特對海威的控制權一直存在,另外省裏的態度也是支持海特這邊。
5. 正威在2022年8月後狀告海威並威脅退出增資協議。這更加表明正威知道自己只是一個財務投資者的身份,至少從法律層面上已經無望拿到海威的控制權。這種狀告給人感覺更多是一種給自己爭取談判籌碼的無奈之舉。當然也不排除一種可能性,即拿不到海威的控制權也要通過對海特及海威申請財務保全也要惡心海特一把。但不管是出於什么目的,正威大概率是不會有對海威的控制權。除非在與海特籤訂增資協議時,海特對海威的財務狀況有所隱瞞讓正威抓住把柄,當然這種可能性極小。畢竟正威付出12億的真金白銀,在介入時一定做了充分的調研。
最後的結論:光頭的這次收購本意是不懷好意,機關算盡,本來就是一個財務投資者介入海威但確想要控制權。還好海特留了一手,至少從法律法規層面上杜絕了光頭對海威的控制權。通過這一鬧,再加上自媒體如某督工,清流等對九方空殼與實力的爆光,對正威的爆光。只能讓海特擦亮眼睛認清了正威的真面目,更不可能在控制權上對正威做出讓步。即使海特要嫁女兒也要選對真正有實力,有真實訂單的大歀。而正威要么接受做一個財務投資者的現實,要么盡快把自己海威的股權轉讓給第三者,如果不能好好相處,還不如好好分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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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正威,海特對於海威股權之爭之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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