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被強制清盤等於進入破產程序,公司的生產運作停止,所有資產在短期內出售變現
1年前

$鼎豐集團汽車(HK|06878)$  

在香港,被強制清盤等於進入破產程序,公司的生產運作停止,所有資產在短期內出售變現,按優先級償還未付債項,之後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

根據香港破產管理署規定,法院頒布清盤令後,會任命臨時清盤人,由臨時清盤人接管處置所有可變現資產,如在扣除所有費用和开支後,仍有剩余資金,清盤人會把該筆款項攤派給申索已獲接納的債權人。因此,上市公司一旦遭法院下令清盤,管理公司一切事務的權力便由該公司的董事或股東移交清盤人。

據第一財經統計,截至目前至少有12家房企在香港被債權人提起清盤呈請,然而真正被法院正式頒發清盤令的卻是極少數,佳源國際成爲第一家被清盤的內地百強房企上市主體。

在收到清盤呈請後,大多數上市房企會努力爭取轉圜之機,一方面延遲清盤聆訊,另一方面與債權人溝通債務重組方案。

實際上,佳源國際也曾三次延遲聆訊爭取時間,直到清盤令頒布前夕,佳源國際還在努力爭取對旗下六只美元債實施重組計劃。4月26日,佳源國際一度宣布終止債務交換要約,即放棄第12次債務展期,轉而按照重組支持協議項下擬定者進行重組計劃,以代替交換要約,尋求更全面的解決方案。有債權人透露,在清盤令發出前,有80%的離岸債持有人已同意籤署重組支持協議。

不過,對於佳源國際的動作,香港高院法官質疑,其重組計劃並不是一個具體建議,只是公司“提出來的一個想法”,意指佳源國際並未給出清晰合理可操作的方案。

這一結果給其他面臨清盤呈請聆訊的房企敲響警鐘——債務重組計劃僅拿到債權人高支持率並不夠,具體方案還需要符合法官要求。

“理論上,佳源國際還可以上訴,但香港法院撤回清盤令的可能性很小,因爲法院頒布清盤令是比較審慎的。”上述券商分析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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