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網經社通過對“微盟”(上海微盟企業發展有限公司)2021年電訴寶受理的全年真實用戶投訴案例大數據分析,公布了“微盟”2021年電訴寶消費評級數據、年度投訴數據及典型案例。
一、微盟用戶投訴數據出爐:4次獲“謹慎下單”
2021年全國零售電商消費評級榜依據運行十余年的第三方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315..CN)在2021年受理的全國480家電商企業用戶消費糾紛案例海量大數據得出,依據反饋率、反饋時效、滿意度多項指標模型評估,其數據評級完全由系統自動生成, 獨立、客觀、公正。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宗旨就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並且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自從1991年央視315晚會以來,每年都會曝光大量消費者關注的質量問題,深度揭露消費環境存在的問題,促使消費者提高維權意識、企業認識到自己存在的不足。
2021年共計31家投訴量“規上”零售電商平台上榜,其中部分案例將入選於我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聯合電訴寶例行發布的《2021年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測報告》。
今天發布的是“微盟”電訴寶消費評級數據。據“電訴寶”顯示,2021年“微盟”共獲得11次消費評級,4次獲”謹慎下單”,3次獲“不建議下單”,2次獲“不予評級”,2次獲“建議下單”,2021年一年整體消費評級爲“謹慎下單”。
二、“微盟”2021年度電訴寶投訴數據
2.1 消費問題分布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DATA..CN)顯示,“微盟”存在退款問題、網絡欺詐、貨不對板、退店保證金不退還等。
2.2 投訴地區分布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2021年投訴“微盟”的用戶主要集中地區爲上海市、廣東省、山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等。
2.3 投訴性別分布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在投訴“微盟”的用戶中,男性佔比57.143%,女性佔比42.857%。
2.4 投訴金額佔比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用戶投訴“微盟”的消費金額主要在10000元以上、100-500元、500-1000元、5000-10000元,佔比分別爲57.143%、14.286%、14.286%、14.286%。
三、典型案例披露
【案例一】微盟被指賣家虛假發貨並拒絕退款
10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梁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於10月26晚21點觀看抖音直播,該用戶利用抖音平台直播間內使用二維碼誘導私下交易使用微盟交易後該賣家發貨信息涉假並無發出又拒絕退款,客服不理人。
接到用戶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相關投訴轉交給平台,但是截止發稿前,我們仍未收到平台反饋。
【案例二】微盟被指以產品購买須知爲由 拒絕退款
6月28日,廣東省的唐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於6月27日在微盟平台上面“升學在线”店鋪購买一款虛擬產品“智能志愿填報”的會員卡號,唐女士下單後聯系該商家客服得知不適用藝術生,所以立馬申請退款。商家以在產品詳細最後一頁購买須知上面填寫着購买無退款爲由,拒絕唐女士的申請。
接到該用戶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微盟”向“電訴寶”反饋稱,經核實,目前該商家已經與粉絲達成一致,同意退款。
【案例三】微盟被指互相推脫 不予退款
6月10日,上海市的左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於2019年3月向上海微盟發展有限公司籤訂協議(微盟銷售推銷售合同),金額20640元人民幣,2019年9月份因微盟公司單方面原因導致我方業務無法進行,故申請退款對方一开始答應可以退款,但是後面一只拖說走流程,走流程,但一致不予退款,到今天已經兩年多,中間輾轉2人經手,每次都向我們所要各種資料,我們全部交付,但仍然不退,始終說走流程。他們說轉個上面領導審批,然後就一直沒有回復,到現在爲止根本不予理睬。
接到以上用戶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微盟”向“電訴寶”反饋稱,目前已同意退款並有人員對接,後續商戶可直接咨詢對應人員。
【案例四】微盟被指拒不按合同約定退款
5月26日,上海市的王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於2019年10月底和上海微盟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籤署3年的微商城解決方案高級版服務合同。並且籤署了1年內終止協議退款10971元的補充條款。因爲精力有限,2020年10月初我們提出終止合同,並要求按約定退款,上海微盟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售後客服先是答應退7000元,我們沒有同意,他們說轉個上面領導審批,然後就一直沒有回復,到現在爲止根本不予理睬。
接到以上用戶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微盟”向“電訴寶”反饋稱,目前已同意退款並有人員對接,後續商戶可直接咨詢對應人員。
【案例五】微盟被指2年內拖欠5.5萬元退款不予退還
2月19日,黑龍江省的楊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於於2018年1月向上海微盟發展有限公司籤訂協議,金額5萬元人民幣,保證金5000元,到2019年1月份一年時間內,微盟從未履行所籤協議任何一項,並在不之情的情況下在用我們資金購买產品,之後我們協商退款,微盟說可以退款,但一致不予退款,到今天已經兩年多,中間輾轉3人經手,每次都向我們所要各種資料,我們全部交付,但仍然不退,始終說走流程,最後協商退款4.5萬元,我們同意,後來打電話告知不給退了。
接到用戶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相關投訴轉交給平台,但是截止發稿前,我們仍未收到平台反饋。
四、2021年全國零售電商消費評級榜出爐
在“2021年全國零售電商消費評級榜”中,獲“建議下單”的平台有途虎養車、小米有品、找靚機、小紅書、當當、微拍堂、海淘1號、唯品會、紅布林、玩物得志、海豚家、紅布林、海狐海淘;獲“謹慎下單”的平台有有贊、蘑菇街、花禮網、寺庫、京東、貝貝(貝店)、孩子王、抖音、紅布林、微盟;獲“不建議下單”的平台有拼多多、轉轉、店寶寶、孔夫子舊書網、華爲商城、快手、微盟、魯班到家等;獲“不予評級”的平台有微薄利、全球速賣通、橙心優選、金鷹購、叮咚买菜、百麗優購、闲魚、天貓、微店、交易貓、雜志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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