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教出酒駕兒?國民法官好奇提問 北院訂28日宣判
1年前
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共同審理的李佳修酒駕致死案進度超前,原訂27日辯論,但今(25)日已辯論終結。國民法官對於什麼樣的教育會教出酒駕撞死人的兒子感到好奇,紛紛對被告母親接續提問。李母說,兒子從小不受管教,只能用愛的教育。檢察官建議,對李佳修量處7至9年。審判長諭知,28日宣判。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院上午傳喚王姓死者母親,作為合議庭科刑依據。不過,王母不想跟肇事駕駛待在同一個空間,法官因此要求李男先行迴避。

王母表示,兒子出生就被診斷膽道閉鎖,醫生說只有1/3的人能幸運長大,他從小就很照顧自己身體,平時注重飲食,也從不喝酒,沒想到卻被酒駕撞死;兒子驟逝對她家造成重大衝擊。

王母認為,如果李佳修肇事後不脫序,儘速將兒子送醫或許還有救,她從都到尾沒感受到李的誠意,還辯稱是她兒子變換車道害他煞車不及,「避重就輕又對我二度傷害」。

之後,法院傳喚李佳修母親黃婦出庭。李母說,李被羈押後,她第一時間就到王男靈堂上香,給予王母20萬元,後續也有致電關心王母2次,強調會盡力彌補。

檢方提示,李佳修未成年時交通違規13次,成年後有25次,在校期間警告小過不斷、高中輟學等背景資訊。

國民法官對黃婦如何教育孩子多次提問,包括:小孩多次被記過難道不知情嗎?交通違規的次數知情嗎?有無叫他去考駕照?為何他沒去考?連職業法官都追問,他罰單金額加起來大概16萬,誰付?

對於法官及國民法官的提問,李母幾乎都不太清楚,只說她以前工作忙,和兒子互動較少,強調她是「愛的教育」,不會禁止什麼事不能做,而且說了李也不見得會聽。

有國民法官質疑李母好像完全不了解兒子?李母則稱,他都報喜不報憂。

公訴檢察官告訴國民法官,酒測值0.15要罰3萬,超過0.25要上銬去地檢署的籠子;酒駕致死法定刑度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李駕照被吊銷仍持續開車,案發前有21次交通違規罰單,李男「不在乎」、任意而為的態度,導致死者與家人天人永隔,建請法官上修量處7年6月至9年。

李佳修辯護律師主張,李男應是自首,因工作才應酬喝酒,雖有多次違規及恐嚇案底,但非十惡不赦,犯後有悔意,願意賠償,希望輕判,早日回歸社會賠償以彌補過失,請求量處5年至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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