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國際(01064)對再審申請獲得有利裁決表示樂觀
1年前

中華國際(01064)發布公告,有關集團間接附屬公司廣州正大的所謂“清算呈請”披露最新情況。集團於廣州的物業權益由廣州正大全資擁有,而廣州正大則由香港正大(彼爲集團的間接附屬公司)擁有100%權益。

根據廣州工商局的現時官方記錄,廣州正大的注冊合作方仍爲香港正大和越秀國企,出資額分別爲港幣1.5億元和零元,經營狀態爲“在營(开業)”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爲本公司執行董事。

另一家名爲越房私企於2009年1月向市中院對廣州正大提起所謂清算呈請,但廣州正大和香港正大確認自2009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間彼等從未收過由市中院按照中國大陸現行法律及司法程序發出與所謂清算呈請有關的任何起訴書、开庭傳票、裁決通知、法院決定書或裁定書。

2021年5月中旬,廣州正大收到由市中院發出的駁回裁定,該裁定書裁定駁回由越房私企提起的清算呈請。根據駁回裁定,市中院確認廣州正大仍然“在業”及香港正大持有廣州正大100%權益。

駁回裁定乃廣州正大迄今爲止首次收到由市中院發出與清算呈請有關的法院文件,距2009年越房私企提起的呈請已超過10年。

公司對駁回裁定判越房私企不具向廣州正大提起清算呈請的先決資質曾表示歡迎。

越房私企於2021年8月依法向省高院就駁回裁定提出上訴。

2023年6月中旬,廣州正大收到省高院的撤銷裁定。該裁定書裁定:(i)撤銷市中院作出的駁回裁定;及(ii)指令市中院審理本案。

在撤銷裁定中,省高院對市中院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公司知悉,廣州正大已依法向最高院提出再審申請,要求(其中包括):(i)撤銷省高院頒令的撤銷裁定;及(ii)由最高院提審本案。

公司對省髙院的裁定感到失望,因該裁定推翻了大約兩年前市中院的駁回裁定。

預期若市中院再次受理越房私企清算呈請時,理應遵照中國大陸現行強制清算法規,召开清算前聽證會,組織有關利害關系人對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被申請人是否已經發生解散事由,強制清算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等內容進行聽證。

若市中院召开清算前聽證會,廣州正大及香港正大有信心在會上極力抗辯,力證越房私企的清算呈請依法無據。

基於上述理據,並經徵詢中國法律意見後,公司對再審申請獲得有利裁決表示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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