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篡改微信軟件功能獲利,遭騰訊起訴後,法院判其賠償315萬
2年前
靠篡改微信軟件功能獲利,遭騰訊起訴後,法院判其賠償315萬
4月8日消息,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與國鼎網絡空間安全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國鼎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一審民事判決書公开。
騰訊稱,被告國鼎網絡旗下的涉案軟件“X分身”的“百寶箱”模塊,提供多種改變微信正常功能的按鈕,包括微信僞裝、一鍵轉發、一鍵積贊、消息防撤回、自動搶紅包、語音轉發等微信軟件不具有的功能,破壞對微信軟件的運營秩序,嚴重危險微信服務的安全性,要求被告道歉及賠償4500萬元。
被告則稱,涉案功能已停止,提供的是虛擬服務,用戶雙开、多开遊戲,並不只針對微信軟件。原告騰訊所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
經法院審理,國鼎網絡在非法損害他人正當經營基礎上,爲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爲。最終法院宣判被告賠償騰訊315萬元。 此外,國鼎網絡需在“騰訊網”首頁顯著位置連續四十八小時發布聲明。
據悉,國鼎網絡主營技術开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業務。(文 | 《財經天下》周刊 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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