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21日,法國最高行政法院維持禁止在公共泳池內穿全身“布基尼”(Burkini)泳衣的禁令,駁回了法國格勒諾布爾市的上訴。法院稱,禁令違反了法國政府對宗教保持中立的原則。
據《國會山報》6月22日報道,“布基尼”是專門爲穆斯林女性設計的女裝泳衣。爲幫助這些女性遵守嚴格的宗教法規,同時確保她們能在公共泳池遊泳,該泳衣的主要特點是僅露出臉、手和腳,包裹得非常嚴實。盡管法國國內只有少部分人穿着這類泳衣,但此事引發了激烈辯論。法國內政部長達爾馬寧稱這是“世俗主義的勝利”,一些穆斯林女性稱裁決是基於對伊斯蘭教的過時誤解,並譴責這是不公平地針對她們的信仰和身體。
報道指出,格勒諾布爾市位於法國東南部,該市今年5月曾通過法案,允許遊泳者身穿“布基尼”等各類泳衣。但當地地方法院隨即叫停了相關法案,稱其“嚴重破壞了公共服務的中立性原則”,該市隨後選擇上訴。達爾馬寧曾稱,這項政策是“讓人無法接受的挑釁”,違背了法國的世俗價值觀。
英國廣播公司(BBC)刊文指出,長期以來,法國對能否在公共場所表達宗教信仰一直存在分歧。法國對“布基尼”的禁令可以追溯至2016年,當時幾個地方自治市曾試圖禁止在海灘上穿此類泳衣。此外,禁止在公共泳池內穿“布基尼”也有衛生考慮。盡管格勒諾布爾市市長皮奧勒認爲,人們有權在公共泳池等提供公共服務的場所自由着裝,但最高行政法院稱,不會用特例允許部分人的宗教需求。極右翼政黨“國民聯盟”的領導人勒龐稱,“布基尼”是“宣傳伊斯蘭教的服裝”。但一些“布基尼”的支持者認爲,女性有權利選擇是否把自己的身體遮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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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爲維護宗教中立原則,法國禁止在公共泳池身穿“布基尼”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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