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證券:歐盟《新電池法》靴子落地 或倒逼國內電池回收標准化體系建設加速
1年前

華泰證券發布研究報告稱,8月17日,歐盟官方公示滿20天的《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簡稱“《新電池法》”)將正式生效,或對中國動力電池出口歐洲形成新的綠色壁壘。據SNEResearch,22年中國動力電池在歐洲的市場份額達34%,歐盟電池新規要求升級或將增大國內電池廠商短期出口成本。但長期看將帶動國內產業鏈的綠色轉型,推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回收要求趨嚴或利好已和海外廠商合作布局回收的企業。

華泰證券主要觀點如下:

碳足跡全環節管理,碳排放數據趨於透明

根據《新電池法》,自24年7月起,出口到歐洲的大部分電池(含電動汽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和可充電工業電池)需提供碳足跡聲明及標籤。電池出口廠商需披露從上遊礦產、材料到電池生產、回收以及再利用各環節的碳排放數據。後續歐盟還將會對碳排放進行分級,並設定相關閾值,並要求電池在2027年7月達到相關碳足跡的限值要求。碳排放的相關要求或將強制出口企業進行零碳轉型,在生產技術上將向着高效耗、環保低碳等方向進行革新。

電池回收要求趨嚴,或倒逼國內回收標准化體系建設加速

《新電池法》要求在其生效8年後,歐洲區銷售的新電池的生產制造過程中應至少使用16%/85%/6%/6%的回收鈷/鉛/鋰/鎳。另外,在法規生效13年後,回收材料比例還將提高,生產新電池應至少使用26%/85%/12%/15%的回收鈷/鉛/鋰/鎳。在回收比例趨嚴的影響下,廢電池處理需求或顯著提高,主機廠、電池與回收企業的合作也將更爲緊密。有望倒逼國內回收體系的完善,長期看將帶動國內產業鏈的綠色轉型,推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回收要求趨嚴或利好已和海外廠商合作布局回收的企業。

電池護照需披露能量密度、循環壽命等核心信息

歐盟《新電池法》引入了電池標籤、數字護照的概念,以滿足其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到2026年,進入歐洲的大部分動力電池(含電動汽車電池、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和可充電工業電池)需持有電池護照。《新電池法》對電池護照的披露要求包括:電池制造商、碳足跡、供應鏈盡職調查、電池材料和成分、合規性認證、循環性能、資源效率、耐久性等。電池護照旨在確保供應鏈的透明度,出口企業將面臨1)護照數據庫建設、2)護照管理系統維護及3)國際統一標准構建等挑战。

風險提示:海外政策進一步限制中國出口的風險;行業競爭加劇的風險;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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