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智強用「大水庫理論」護航高虹安 苗博雅:特別費與助理費不同
1年前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北檢起訴,針對日前國民黨大安區立委參選人羅智強,拿出當年檢方不起訴駐日代表謝長廷、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揚言高若要關,蘇、謝也要關,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今(17)日受訪時直言,「我覺得他的發言有失水準」,因為舊法時期「特別費」被視為是首長收入的一部分,不過民代助理費性質並不是民代收入,助理費跑到個人口袋,就是涉嫌詐領助理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虹安在立法委員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元新台幣,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不過羅智強日前聲稱,依照當年檢方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標準,高虹安若要坐牢,謝、蘇也要一起,苗博雅痛批,羅智強當過總統副祕書長、台北市議員,居然搞不清楚助理費跟首長特支費,「我覺得他的發言非常有失水準」。

苗博雅指出,舊法時期,「特別費」被視為是首長收入的一部分,所以後來在馬英九特別費案後,特支費一起適用到藍綠政治人物身上,不過民代助理費性質不是民代收入,現在法律規定,是從國會或市議會直接匯到助理的戶頭,如果助理沒有聘請這麼多、薪資不高,配額用不完就要留在國庫,民代助理費不可以,也不應該經過個人帳戶,所以助理費跑到個人口袋,就是涉嫌詐領助理費。

對於高虹安司法案,苗博雅分析,一旦錢進到民代個人口袋,被起訴、有罪機率就很高,苗也說,關鍵的緩刑方面,第一,要認罪,第二,要證明留到你口袋的助理費是作為公務,並非私用,第三,要繳回犯罪所得,符合這三樣條件,就有機會得到緩刑,他也以自身經歷分享,只要是助理費,一毛錢絕對都不可以碰,即使助理要捐錢,自己也不敢收,就像公款不能借調使用,他呼籲高虹安應該在法理上好好論述,雖然政治上可以以政治鬥爭辯駁,不過進到法院後,都是看法理事實跟證據。

針對民眾黨是否應該拉高道德標準,將高虹安停權,苗博雅則認為,如果高虹安市政一直拿不出成績單,再加上被起訴,扣分的幅度會越大,關鍵在於,什麼時候可交出成績單,上任大概半年多也許還在蜜月期,上任一年內應該要具體做出成績,不要只停留在政治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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