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集團(00211.HK)建議發行紅利認股權證
1年前

格隆匯8月18日丨大凌集團(00211.HK)公告,董事會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五(5)股股份獲發一(1)份認股權證基准向合資格股東發行紅利認股權證。

每份認股權證將賦予其持有人權利,自預期認股權證發行日期起至認股權證發行日期滿十二個月當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期間,隨時按初步認購價0.138港元(可予調整)以現金認購一(1)股新股份。發行紅利認股權證須待(其中包括)股東在股東特別大會批准發行認股權證及任何新股份;以及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認股權證及任何新股份上市及买賣後,方可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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