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NCC專門委員拾林木生火!慘釀玉山大火延燒12天 一審判決出爐
1年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南區監理處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在2021年5月和4名同行山友,在玉山國家公園內焚燒木材不慎造成森林大火,火勢延燒11天才控制,南投地檢署日前依違反《森林法》失火燒燬他人森林等罪起訴喬建中等5人,今(21)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喬等人因觸犯竊取森林主產物,5人全被判處2個6月徒刑,併科罰金60萬元;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罪,喬建中判處有期徒刑6月,另4人分別遭判2至6個月徒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南投地方法院指出,2021年5月15日,喬建中等人下午抵達杜鵑營地後,有人撿拾枯損、倒伏之竹木及餘留之根株、殘材之森林為生火之用,再持鋸子將刺柏及樹木分鋸成木塊,過程中因生火不順利,一夥人又再起身撿拾四周枯枝、松針,並擲入營火堆中,涉共同竊取森林主產物,並順利點燃木塊生起營火,由於杜鵑營地禁止生營火,但身為領隊之喬建中過程中未阻止鍾明志生火行為,其他人亦有協助生火行為。

接著待一夥人生完營火後,應注意營火堆及杜鵑營地外側地質為易燃之乾燥深厚腐植土,容易引燃後造成火勢蔓延,且要確實熄滅火源,以避免延燒四周遍佈之腐植層及玉山箭竹,喬建中等人均疏於注意即行入睡,導致該營火堆下方腐質層燃燒後往南延燒,並延燒四周林地;然喬建中在隔日凌晨起牀時發現地面已有火勢,卻自行決定撲救未即時通報消防隊,又未再確認火勢是否已熄滅而返回天幕休息,之後因地底腐質層燃燒蔓延並引燃地面玉山箭竹、松針及林木,失火燒燬國家森林,又因大面積延燒,直到5月27日方才控制火勢。

南投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人等有竊取國家林木之事實,而且有違反《森林法》規定,觸犯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及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罪,竊取森林主產物部分,5人全被判處2個6月徒刑,併科罰金60萬元;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罪,喬建中判處有期徒刑6月,另4人分別遭判2至6個月徒刑。

此外,農委會林務局也向涉案人等提起2.8億民事求償,目前已由民事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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