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开啓徵收“碳關稅”過渡期
1年前

  近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並公布了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過渡期實施細則。該細則從今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續到2025年底。按照計劃,過渡期結束後,歐盟將成爲世界上第一個开始徵收“碳關稅”的經濟體。

  公布細則

  2019年,歐盟委員會發布《歐洲綠色協議》,首次提出建立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碳邊境調節機制”是指:由於某些產品在生產時會釋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這些產品進入歐盟關境時,需要向歐盟額外支付一筆款項,其數額與產品制造時釋放的溫室氣體數量相關。

  今年5月,歐盟對外公布《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的正式法令,對於其徵收範圍、排放量計算、申報要求、各方權責、履約規則和程序等進行了最終明確,並於公布之日的次日生效。

  歐盟委員會此次公布的過渡期實施細則,就是根據上述法令內容,詳細說明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產品進口商涉及的義務,計算這些進口產品生產過程中釋放溫室氣體數量的過渡性方法。

  細則規定,在過渡階段,貿易商只需提交每年進口產品隱含的碳排放數據報告,而無需繳納費用。與此同時,幫助進口商計算和報告排放量的信息技術工具、培訓材料以及教程也正在开發中,將於過渡期間爲企業提供支持。

  按照計劃,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過渡期至2025年底,將於2026年正式起徵“碳關稅”,並在2034年之前全面實施。

  雙重考量

  分析認爲,歐盟持續推進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既源於其推動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雄心,又出於其希望提高本地區產品競爭力的利益考量。

  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弗蘭斯·蒂默曼斯表示:“碳邊境調節機制的唯一目的是防止碳泄漏。”碳泄漏主要分爲兩種情況:一是產業外流,即歐盟的碳密集型生產企業爲利用外部更寬松的氣候政策而遷移到其他國家和地區;二是碳傾銷,即高碳進口產品擠佔低碳歐盟產品的市場份額。因此,碳泄漏發生就意味着原本在歐盟內部產生的碳排放沒有“消失”,而是被轉移到了其他地區。對此,歐盟委員會表示,碳泄漏破壞了歐盟氣候行動的初心。歐盟希望通過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促使其貿易夥伴達到與之同樣水平的氣候雄心,共同應對全球氣候問題。

  不過,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歐洲經濟研究室副研究員楊成玉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歐盟推動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也有其對自身經貿利益的考量。

  “歐盟的氣候雄心,促使它在產品生產過程中充分執行綠色低碳的高標准,但也導致其生產成本上升,價格競爭力不足。”楊成玉說,“歐盟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徵收‘碳關稅’,就是迫使外國企業同樣承擔節能減排的成本,從而調整自己的比較優勢,提升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擴大國際市場份額。”

  逐步推廣

  “歐盟建立碳邊境調節機制帶來的影響主要有兩方面。”楊成玉指出,“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歐盟率先徵收‘碳關稅’,倒逼出口歐盟市場的企業在生產環節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希望在應對全球氣候問題上發揮引領作用。在國際貿易方面,歐盟此舉實質上是給外國企業設置了合規成本,造成綠色貿易壁壘,不利於國際貿易的自由流動。”

  非洲氣候基金會和倫敦經濟學院公布的一項研究表明,碳邊境調節機制的經濟影響是深遠的,每年將給非洲國家造成250億美元的損失。美國也對碳邊境調節機制表達過擔憂,強調該機制必須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並且不能構成變相的貿易壁壘。

  “長期來看,歐盟可能發揮其‘布魯塞爾效應’,使碳邊境調節機制和世界貿易組織的多邊規則兼容。”楊成玉表示,歐盟一貫善於在自身大市場內部設置單邊經貿規則,要求其貿易夥伴執行它的規則,使之逐步向多邊規則拓展,直至推廣到全球範圍。未來,歐盟的碳邊境調節機制可能會被其他國家的經貿政策效仿,“碳關稅”或將成爲世界貿易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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