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男被小黃撞還收桃警罰單?陳椒華:桃園不是第一次了
1年前
外籍男被小黃撞還收桃警罰單?陳椒華:桃園不是第一次了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日前於臉書貼出一位外籍網友「Special Taiwan」的PO文表示,他和友人在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中和路口過馬路,其中2人卻遭到左轉計程車撞擊受傷。沒想到這位外籍朋友卻收到罰單,讓他不禁困惑,「車輛駕駛免罰?」陳椒華表示,明明道交條例第4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應注意來往行人、減速慢行,計程車駛出速限30的路段、於路口左轉彎,卻對於3位過馬路的行人毫無察覺而撞下去,警方的判斷居然是完全無責?執法標準是否妥適,她也會進一步了解。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椒華臉書貼文被轉貼到臉書粉絲專頁「翻轉大桃園交通違規」,標題直批桃園警方,「桃園警察正常發揮秀下限中」,許多網友也在留言處表示,「哈哈哈哈,台灣法律與執法真的廢到笑,外國人不爽只能滾回家囉!台灣法律與執法是保護違法的人噢!」、「不愧是桃園交通,身為桃園居民覺得非常接地氣」。
陳椒華表示,根據 Google 街景,該路口原本四方皆有綠白相間之斑馬線,但該男行走時,該段斑馬線似乎磨除到一半,僅剩部分綠漆,警察進而對行人開罰違規闖越馬路。陳淑華並指出,行人被撞還被罰,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上次也是桃園,她質疑這究竟是個案還是系統性問題?
這位外籍網友指出,他認為道路設計不夠清楚,也認為司機未盡注意義務,結果竟然只有行人被開罰單,他困惑:「開車撞人應該受到某種懲罰,不是嗎?」陳椒華指出,該網友自介寫著「擁護台灣、分享台灣有趣見聞、封鎖五毛」,看得出來對台灣的喜愛,很遺憾他在台灣遇到這件不愉快的事。
陳椒華表示,事件發生的路口緊鄰壽山高中,攸關學生通學安全,斑馬線卻殘缺不全、指示不明,她會再去了解為何會有如此疏失,並要求改善。
陳椒華表示,明明道交條例第4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應注意來往行人、減速慢行,計程車駛出速限30的路段、於路口左轉彎,卻對於3位過馬路的行人毫無察覺而撞下去,警方的判斷居然是完全無責?執法標準是否妥適,她也會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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