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海控股集團(08020)發布公告,於2023年9月4日,該公司收到一名股東致董事會的信件(大使股東信件),該股東爲帛琉駐台大使館的親善大使(大使股東)。
根據大使股東信件,大使股東表示,作爲一家年收入達1億港元且收支相對平衡的公司,該公司的價值應高於其當前價值,即該公司停牌前的市值。
大使股東認同該公司擁有大量業務,並積極尋求新的業務。盡管該公司已提供證據,但未被接納並已獲通知即將除牌。
大使股東對該公司的復牌進度表示關注。當注意到GEM上市委員會決定時,大使股東不僅感到董事會的失望及無助,而且對GEM上市委員會決定的荒謬感到極度憤怒。
如大使股東信件所述,大使股東認爲監管方應保護投資者。然而,就該公司而言,聯交所作爲負責監管上市公司的實體,卻成爲破壞投資者資產的肇事者。倘該公司最終根據聯交所決定被除牌,該公司的少數股東將一無所有。倘大使股東因聯交所的主觀判斷迫使上市公司被除牌而蒙受損失,彼會感到憤怒。
同時,令大使股東更感震驚的是,GEM上市委員會無視該公司提出的申訴及證據(亦已於該公司日期爲2023年7月10日的公布中陳述)。
大使股東贊同董事會及集團管理層於疫情期間堅定不移地致力於保護股東的資產及利益,同時積極促進集團業務的持續發展。該公司近年來多元化且活躍的IP自動化及娛樂業務,進一步夯實了該公司的整體業務基礎。
不幸的是,聯交所質疑該等業務的實質性。大使股東欲傳達的訊息是,GEM上市委員會應該反思其除牌決定,而非簡單地遵循程序,無視實際運營情況且武斷地將一家上市公司除牌。
大使股東表示,作爲一個自由港,香港的成功來自於貿易自由及法治精神,法治精神的實質包括“無罪推定”及“疑罪從無”。聯交所僅僅是上市公司的監管機構,其將公司除牌的權力是否等同於決定該公司生死的權力。然而,GEM上市委員會成員有權暫停或將上市公司除牌,通常不考慮客觀因素,包括COVID-19大流行的影響、該公司的充足業務。此等行動可被視爲權力濫用,因爲彼等並未考慮到相關因素且單方面採取行動。
從大使股東的角度而言,除牌機制等同於對上市公司判刑。大使股東強調,與其他懲罰相比,將上市公司除牌同樣可以被視爲殘忍且不可挽回的,並且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因此,監管機構應該謹慎且審慎地使用除牌。
大使股東認爲,將上市公司除牌對聯交所及香港均無益處。大使股東進一步指出,聯交所的GEM 及主板對需要上市融資的中小型公司已失去吸引力。近年來,擁有大量業務及具備一定規模的公司已放棄香港,而熱切尋求在海外上市。
作爲一個小國的外交大使,大使股東一直將香港金融市場的發展視作寶貴的經驗。然而,隨着市場不斷變化,大使股東認爲聯交所在過去幾年一直落後。大使股東認爲,聯交所過度關注新興經濟體企業,逐漸減少對本地企業及中小企業的支持,而該等企業歷來是聯交所成功的基石。換言之,現在是時候需聯交所進行深刻反省並邁出第一步以明智地行使其權力。
該公司對大使股東肯定其財務及經營表現的正面增長及盈利能力的提升以及該公司於復牌過程中的努力表示感謝。此外,集團業務的成功多元化及擴張,加上可持續和可行商業模式的發展已得到一名具有國際地位的股東的認可。
同時,該公司堅信,該等股東採取的積極行動(包括該公司日期爲2023年8月15日的公布內所述的股東信件)強調了該公司除牌並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且未獲得股東支持。因此,該公司希冀,除退市建議外,上市復核委員會應探索優先考慮股東以及廣大公衆投資者最佳利益的替代方案。
董事會將於聆訊期間向上市復核委員會提呈其意見,並同時表示其不同意GEM上市委員會的決定。董事會相信,集團具有上述經營規模,應符合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該公司將竭盡全力維護股東利益,並全力推動恢復該公司股份买賣。
此外,公司股份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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