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綠議員齊喊話北市府修鄰損規定 施工前先繳交鄰損鑑定保證金
1年前
在大直民宅倒塌案之後,《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讓建商「球員兼裁判」的質疑也甚囂塵上,有多位台北市議員也提出要修訂該規則,國民黨籍市議員詹為元、民進黨籍市議員趙怡翔、許淑華都提議要增加第三方鑑定位會同建商一同會勘、制定初步安全報告書;國民黨市議員遊淑慧則認為,現行法規可以讓住戶自行找第三方單位鑑定,應該讓起造人施工前事先繳交鄰損鑑定保證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詹為元表示,根據目前的「損鄰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如果發生損鄰疑義事件,受損疑義戶提出申請後,都發局會通知正在施工建商與監造方一同進行會勘與認定。會勘結果如果民眾不接受,認為仍有疑義,可以依第8條第1項第1款第2目,由受損疑義戶「自行負擔費用」並且委託「第三方機構」重新鑑定。

對此,詹為元認為,應該修訂「損鄰規則」,在第一階段的損鄰鑑定中,就應加入第三方鑑定機構,至少讓受損疑義戶有機會在第一時間就獲得相對公正且可信任的鑑定結果,另外也不用因為金錢爭議而錯失時間。如果對第一階段鑑定結果產生疑義,再自費進入第二階段,換家機構鑑定。

在基泰建案發生後,許淑華表示,蔣萬安應該在一周內制定新的鄰損鑑定SOP,強化外部監管機制,例如:當有鄰損爭議時,由建方會同監照建築去認定,加上第三方專任技師簽章認定,或是仍由市府辦理會勘、委任專業技師出具鑑定。

趙怡翔則表示,他將提案依照三原則修改台北市鄰損規則,除增加第三方鑑定單位之外,也將要求發局公開相關鑑定結果,並主動提供予受損疑義戶,以使該戶完整掌握相關數據與資訊,並縮短現行14日內提交初步安全鑑定報告的時限。

遊淑慧則說,現行規則有讓住戶自行找第三方鑑定機構的空間,然而在實務上,許多老舊公寓的住戶根本沒有組織來號召這件事,費用的分擔也很難喬定,導致大家說不攏,最後卡關在這,只能相信建商的初步認定書。

因此,她將提案增訂起造人在施工前必須事先繳交鄰損鑑定保證金,如發生鄰損爭議時,市府就使用這筆起造人繳交的鑑定保證金,聘請專業第三方鑑定機構;如果整個工程最後沒有鄰損事件,市府再退還起造人這筆保證金,讓第三方技師公會介入判斷,避免引發球員兼裁判質疑,也不要讓受損疑義戶,承擔鑑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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