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絕食第19天因健康惡化被送醫,韓國檢方提請將其逮捕
1年前

  當地時間9月18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因絕食惡化健康緊急送醫治療。這已經是他以施政革新、全面改組內閣等爲由絕食示威的第19天。同日,韓國檢方另案提請批捕李在明。

  李在明當地時間18日上午7點10分許被民主黨方面叫來的救護車送往首爾汝矣島聖母醫院。據稱,李在明早晨血糖突降,近乎喪失意識。民主黨發言人樸省俊當天做客YTN電台節目時表示,今天早上發現李在明健康狀況極差,精神恍惚不清,不得不打急救電話。

  李在明8月31日起在國會大廈前搭設帳篷开始靜坐抗議,並提出了三點要求:總統尹錫悅應爲破壞韓國民衆生計和民主而向國民道歉、反對日本排放核污水、徹底改組內閣。

  9月13日,李在明搬進黨首辦公室,身體狀態每況愈下。除了黨內人士紛紛探望,公民社會元老也來勸其以身體爲重,民主黨16日還召开議員大會設法叫停絕食。執政黨國民力量黨首金起炫也於16日在臉書發帖鄭重請求他停止絕食,並提議在他恢復健康後舉行朝野黨首會談討論民生事務。

  鑑於專責醫療團隊要求李在明立即住院,民主黨最高委員們和主要黨務人員17日強烈建議他前往醫院,並叫來救護車,但李在明仍舊堅持絕食,並拒絕住院。

  李在明被送醫後,黨鞭樸光溫、黨首祕書室長千俊鎬、祕書長趙正湜和最高委員鄭清來、樸贊大、徐銀淑等人也到醫院探病。鑑於李在明身體相當虛弱,黨領導班子將在確認病情後探討下一步舉措。被問及絕食會否繼續時,樸省俊回答說,目前還不好說,要在急救處理後進一步觀察。

  9月18日,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偵查一部以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外匯交易法》的瀆職、受賄、教唆他人作僞證等罪名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

  由於李在明是現任國會議員,任內享有未經國會同意不受拘留的特權。只有國會通過拘留同意案,法院才能進行決定是否批捕的逮捕必要性審查。

  李在明涉嫌任城南市長期間在柏峴洞地產开發過程中爲私營關系戶开小竈,檢方還懷疑李在明在京畿道知事任內讓民營企業家代付訪朝旅費。李在明今年2月被提請批捕,因國會否決逮捕同意案而自動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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