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今年三月通過了18歲公民權修憲案,明定年滿18歲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全案公告半年後將交由公民複決,這也是中華民國歷史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修憲案,但是眼見就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