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主僱用的外籍船員原本僅能擔任普通船員,不過今(22)日漁業署宣布,修法同意漁船主推薦外籍船員參加一等管輪、二等船副及二等輪機幹部船員專業訓練,取得幹部船員執業證書,並聘僱為船長以外的其他幹部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