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1月31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不依標誌、標線、閃光號誌停車再開之罰責,將積極與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