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內政部今天公布,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或消防安全檢修有不合格情況者,經地方政府通知後,一律限期2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強化安全維護管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