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美司法互助協定」的架構下,隨著多年來案件的實務操作,台美之間越來越有默契,即便隔著太平洋,溝通「零時差」,台美互相取得證據的時間可縮短至2個月或3個月,比跟國內行政機關調資料還快。 我是廣告 ...
泰國檢察官日前為了桃園高鐵站雙屍命案,首度向我國請求司法互助!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今(14)日表示,在台泰檢警密切合作下,泰國警方順利逮捕3嫌到案,今年8月間甚至首度派檢察官來台取證,台泰兩國也說...
「跨國受刑人移交」是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重點推展的國際合作業務,近年來,我國已遣送7名德籍受刑人、2名英籍受刑人、1名丹麥籍受刑人與1名波蘭籍受刑人返回其母國繼續服刑,另接返2名我國籍受刑人自史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