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讓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不過事實上,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就有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