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政府鼓勵生育政策,衛福部4/15釋示放寬規定,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只要在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且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者,可依照規定向勞保局申請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