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今(17)日提醒,還未繳納今(113)年度汽燃費的車主,各區監理所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將開罰並移送執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公路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