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利益衝突規定接案記申誡 網紅律師呂秋遠提覆審遭駁回
10個月前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遭一名女子檢舉,曾在2015及2016年間兩度幫她諮詢有關家事案件的法律問題,事後卻接受她前夫及其家人委任,拿著當初與她諮詢的內容作為訴訟攻防。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情節重大,去年決議申誡呂秋遠,但呂秋遠不服日前請求覆審。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為請求無理由,19日決議駁回。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姓女子與在某國立大學擔任副教授的歐姓丈夫因感情不睦,有意離婚,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及歐家支付購屋頭期款的部分皆衍伸訴訟。

為此,林女曾在2015年8月27日、2016年5月11日兩度找呂秋遠法律諮詢。在歐家請求林女返還借款案,台北地院判歐家敗訴,歐家上訴二審,林女發現,歐家委任她過去諮詢過的呂秋遠,就連歐男與她的離婚案,歐也找呂秋遠。事後,歐家請求返還借款案,高院逆轉,判她須返還前婆婆及前大姑共計106萬元確定。

林女不滿,向台北律師公會申訴。律師公會調查後認定,呂秋遠明知已先接受林女諮詢,後續又接受歐男及其家人委任,且在訴訟過程中引用林女諮詢內容,作為對於林女不利的訴訟攻防,違反利益衝突事證明確,依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規定移付懲戒。

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時,呂秋遠辯稱,林女諮詢時故意隱瞞姓名,雙方無信賴關係。

律師懲戒委員會依據林女2次諮詢的錄音譯文,發現林女均已明確告知對造姓名、雙方訴訟關係,呂秋遠當時還有意促成兩造和解,不採信呂秋遠辯詞,去年7月決議記呂申誡。呂秋遠不服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經討論後認為,呂秋遠請求並無理由,19日決議駁回。

涉偷拍未成年性影像還外流遭起訴 炎亞綸今赴法院開庭

松山之亂懲戒案!前松山分局長林志誠上訴遭駁 確定降2級改敘

涉地下匯兌洗錢、賭博 「88會館」郭哲敏法庭控檢舉人狹怨報復

村裏長接受招待赴陸旅遊 最高檢邀執法機關討論違法要件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違反利益衝突規定接案記申誡 網紅律師呂秋遠提覆審遭駁回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114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