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未來科技
自動駕駛,又出了一起慘烈的事故。
8月10日,寧波一處高架橋,一輛小鵬P7以80km/h時速毫無預警地撞上一輛停放着的故障車輛。根據視頻顯示,一輛拋錨的故障車停在最左側車道,車主疑似正在後備箱處理着什么,然後一輛小鵬P7快速駛來,在沒有減速的情況下徑直裝上故障車,站在車尾的人直接被拋向空中然後重重落下。據小鵬汽車相關負責人表示,被撞故障車車主不幸身亡。
據流出聊天記錄顯示,小鵬車主當時开着LCC輔助駕駛,系統未識別出前方故障車與人,小鵬車主同時表示自己“分神”了。目前,警方已經立案調查。
這已經是近期不知道第多少起由自動駕駛引起的交通事故了,類似的案件也曾發生。自動駕駛頻繁事故的背後,人們還能相信自動駕駛嗎?
首先,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自動駕駛還不是完全的自動駕駛,而是有條件的自動駕駛,是處於一個技術不夠完善的階段的自動駕駛。在對自動駕駛汽車的描述上,SAE的六個等級分別是非自動化、輔助駕駛、半自動化、有條件的自動化、高度自動化和全自動化。
如今,自動駕駛則發展到從L2向L3過度,但尚未發展至L4的階段。其中,L2被稱爲“半自動化駕駛”,L2階段轉移給系統的控制權從“部分”變爲“全部”,也就是說,在普通駕駛環境下,駕駛員可以將橫向和縱向的控制權同時轉交給系統。並且人類需要對周圍環境進行監控。L3被稱爲“有條件地自動化”,是指系統完成大多數的駕駛操作,僅當緊急情況發生時,駕駛員視情況給出適當的應答的階段。此時,系統接替人類,對周圍環境進行監控。
因此,小鵬汽車才會在用戶手冊中數次提及,“LCC是一項輔助駕駛功能,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自動駕駛”,LCC功能啓用時,駕駛員仍需始終保持手握方向盤並在必要時接管方向盤。
其次,在多次的自動駕駛事故之下,人們至少應該意識到,不能夠完全地相信這些新能源車企們的說辭,一是因爲不可信,二是因爲不真誠。
實際上,今年4月,也有一輛小鵬P7在國道上开啓輔助駕駛後,撞上了前方一輛側翻車輛。幸運的是,沒有人員傷亡。小鵬官方當時的回應是:初步判斷爲車主在使ACC+LCC(自適應巡航、車道居中輔助)過程中,沒有保持對車輛前方環境的觀察並及時接管車輛所致。
換言之,車主沒有遵守手冊內容,發生事故不能怪車企,只能用戶背鍋。短短幾句話,雖然完美甩了鍋,但也算是徹底推倒了車企曾經所宣傳的“自家自動輔助駕駛的穩定性,幾百次的高速測試”等華麗之詞。
再來,對於每一位駕駛人來說,生命只有一次。可對於自動輔助駕駛的誘惑力也近乎成爲每一位消費者會去購买這類車型的最大亮點,而車企也不予余力的用各類數據告訴外界自動輔助駕駛的安全性。但事實卻是,每次意外發生時,車企們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最後受傷害的,只有消費者。
自動駕駛想要走向成熟顯然還有漫長的距離,在到達之前,包括小鵬在內的一衆新能源車企,除了苦修技術,或許還需要進修一番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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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小鵬P7致命車禍,反應了什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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