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 操盤手、槍手二審刑度略減
2年前
「館長」陳之漢槍擊案,高等法院審理後,今(16)日依殺人未遂、擄人勒贖等罪,將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改判18年、槍手劉丞浩15年6月。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20年8月28日凌晨2時許,陳之漢在他經營的健身房林口館門前,遭槍手劉丞浩近距離開3槍,身受重傷。檢警查出,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指揮操盤,以25萬元作為代價,指揮劉去開槍。

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施俊吉判處18年6月、刑前強制工作3年,劉丞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16年,刑前強制工作3年。案經上訴,二審16日宣判,2人刑度均略減。

▲槍手劉丞浩、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16)
▲槍手劉丞浩、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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