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宣判:「有條件合憲」需限縮範圍
2小時前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判,大法官維持多年來的一貫見解,認為死刑並未違憲。今天下午3點宣判死刑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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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釋憲案受全民關注。(圖/翻攝司法院YT)
死刑存廢一直是社會矚目的議題,台灣目前有37名死刑犯尚未執行,他們先後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平等原則等,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併案審理,憲法法庭於4月23日辯論終結。

依據憲法訴訟法規定,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憲法法庭於7月12日公告延長宣示判決期間,並於9月16日公告將於今天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宣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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