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政黨法轉型遭廢止立案 婦聯會告內政部二連勝
2年前
不依政黨法轉型遭廢止立案 婦聯會告內政部二連勝
婦聯會未依《政黨法》規定,在2年內轉換成政黨,前年遭內政部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婦聯會是不以參選為目的之「一般性政治團體」,內政部本不得廢止立案,今(9)日撤銷內政部處分和訴願決定,判婦聯會勝訴,可上訴。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政黨法》於2017年12月6日施行,該法43-2規定「本法施行前已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政治團體,應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依本法規定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屆期未修正者,經主管機關限期修正而不遵從或經修正後仍不符規定者,得廢止其立案。」
婦聯會原本是依照《人民團體法》立案登記為全國性政治團體,而《政黨法》施行後,婦聯會沒有在2019年12月7日前完成轉換政黨程序,內政部發函婦聯會,限期4個月內修正章程並轉換政黨未果,於2020年4月27日依法廢止立案。婦聯會不服,提2個行政訴訟救濟。
其中,婦聯會提起「內政部函文要求婦聯會修正章程」案,今年10月27日,北高行也判婦聯會勝訴。
無意轉型政黨!婦聯會興訟摃內政部 北高行判勝訴
小黃貼林佳龍貼紙有200元 調查局已提報新北檢
他提反萊豬公投結果無效 北高行駁回訴訟
蔡清祥誇調查局找到6.5公斤安毒 江永昌批根本順便看到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不依政黨法轉型遭廢止立案 婦聯會告內政部二連勝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29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