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涉貪遭重判卻控筆錄不實 高院再判書記官無罪
1年前
立委貪汙案被告之一蘇震清,被控向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收賄,一審遭重判10年。沒想到,蘇另提自訴,指控承辦檢察官黃偉及前趙姓女書記官涉偽造文書等罪,北院判處無罪,蘇上訴,高等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蘇震清自訴指控,2020年8月10日,檢察官訊問共同被告李恆隆的偵訊影音檔案,有多個關鍵證詞充斥雜音,完全無法辨識,受幹擾時間接近6小時,且多段內容無端被遮蔽;24日的偵訊影音檔,部份內容與錄音譯文並未完全相符,或無任何清晰的錄音內容可資比對,甚或於錄音檔中重要關鍵證詞皆屬雜訊,檢察官、書記官涉犯變造刑事證據、公務員登載不實、濫權追訴等罪嫌。

起初,北院判決自訴不受理,蘇提上訴,高院將檢察官部分駁回,書記官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更一審判趙女無罪。蘇不服再次上訴。不過,高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蘇上訴。

涉貪重判10年!蘇震清控書記官變造證據 她否認犯罪

立委貪汙案高院首開庭!蘇震清請假不來 陳超明喊清白

蕭景田涉買票1500萬元交保 高院駁回士檢抗告

2退役將校遭中共吸收淪共諜 認罪獲緩刑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蘇震清涉貪遭重判卻控筆錄不實 高院再判書記官無罪

地址:https://www.breakthing.com/post/40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