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港股上市公司延遲披露年度業績
1年前
警惕港股上市公司延遲披露年度業績
港股和A股的定期報告有較多的不同: 1.香港上市公司可以靈活選擇會計周期。雖然大部分都是按自然年度,即完整的會計周期是從1月1日~12月31日。也有不少公司的年度截止時間是3月31日,6月30日和9月30的也有,相對少一些。
再說一個相同的地方: 港股和A股監管都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末期截止日後的4個月內披露年度業績(年度報告); 在年度中期截止日後的2個月內披露中期業績(中報); 季度業績需要在季度截止後的1個月內披露。
至於爲什么,可以舉一個例子:大部分學校都會在9月1號开始新的學年,有些學校(大學應該都是)一次收一年的學費。那么在9月30號學費收上來後,學校的账面是最好看的。所以民辦教育類上市公司有很大傾向性把9月30日作爲年度報告的截止時間。監管也允許上市公司根據實際業務變化調整報告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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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只要求披露年報和中期報告,只有創業板才求披露季度報告,或者上市公司主動披露; 3.香港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報或者中報之前,會先披露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過的年度或者中期業績。相當於一個簡要的年報,甚至可以說這個業績報告比年報還要重要。披露年度業績後三五個月再刊發年度報告都可以。 4.港股不披露股本結構和十大股東,但是要求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 5.至於其他的不同,應該都是無關緊要的。再說一個相同的地方: 港股和A股監管都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末期截止日後的4個月內披露年度業績(年度報告); 在年度中期截止日後的2個月內披露中期業績(中報); 季度業績需要在季度截止後的1個月內披露。
非上市公司向工商提交年報的時間只有2個月。
換句話說,監管給了上市公司4個月的時間,如果年報不能及時披露,一般都是出了很大問題。 1.糊塗账不少,要粉飾的地方太多了,一時編不過來;2.作弊手段太低級了,會計師事務所不肯背鍋; 3.內部鬥爭太嚴重,無法達成一致。 我還聽說某家公司去年換了實控人,下面的子公司不配合,不肯上交會計資料,除非打錢。
A股和港股上市公司無法及時披露年度業績,很容易導致停牌。
根據滬深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公布年度報告,將在披露期限屆滿後次一交易日被強制停牌; 停牌兩個月仍未披露年度報告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退市風險警示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將被暫停股票上市; 其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將被終止上市。港股也有差不多類似的規定。
在停牌之前,問題已經很嚴重了,
更嚴重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會撂挑子,重新再找審計又要折騰更久。 雖然港股給的寬限期比A股長很多,停牌後18個月無法復牌的話,很有可能被港交所摘牌。 港股每年摘牌的那么多,一大半都出自這裏; 恆大、融創停牌這么久也不見復牌。 即便僥幸復牌了,不死也脫層皮。跌三五十個點就是家常便飯。 雖然並不是只要延期披露業績就會停牌,但還是強烈建議只要看見延遲刊發年度業績,就要有多遠躲多遠。炒垃圾股能賺到錢的人鳳毛麟角,收益與風險不匹配。
時刻記住李大霄說的三點:做好人、买好股、得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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