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周評】用微信支付寶發工資,阻力在哪?
1年前

來源:移動支付網    作者:慕楚

讓微信支付寶也可以代發工資,最近大家又在幻想這個事。

起因是日本宣布,從本月起,允許企業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來發放工資,這種工資形式也被稱爲“數字化工資”。此外,日本也提出了一些合規措施,包括對數字化工資账戶設置了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2萬元)的上限,一旦發生盜刷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破產,必須對用戶損失進行全額補償。另外還規定,無法變現的積分以及虛擬貨幣,不能用來支付數字化工資。

日本尚且开放了支付账戶接受工資代發,移動支付更加發達的我國未來有可能嗎?當然,但阻力可能比較大。

國情不同

日本與中國的國情不同。

日本前幾大支付應用大多擁有金融財團的背景,“日本版支付寶”PayPay是軟銀集團和雅虎日本通過其控股公司Z Holdings的合資企業;“日本版微信支付”Line Pay,聊天工具Line在2019年進行了股權大變,現在擁有軟銀背景。其他前幾位排名的支付應用,財團背景也比較強。

而中國的兩大移動支付巨頭,與國有金融機構的股權交叉較少,甚至還存在一定的市場競爭關系。

這也導致了,日本即使开放了一定的工資發放權限,最終利好的仍然是金融財團自身,像是左手倒右手的把戲。而中國不同,工資代發作爲銀行吸儲的重要場景,一旦开放可就真革了銀行的命了。畢竟,銀行账戶是金融的起點,沒了存款,談何金融。

账戶局限性

工資發放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支付账戶的屬性難以與銀行账戶匹配。

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的定義,支付账戶,是用於記錄預付交易資金余額、客戶憑以發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細信息的電子簿記。本質上是記账簿,且該辦法還規定,支付账戶的年限額是20萬,這也是許多用戶反饋收到微信支付20萬限額提醒的監管要求。

而銀行账戶的定義,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账戶管理辦法》規定,是指銀行爲存款人开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账戶。銀行账戶才是用於結算、放存款的账戶,而且I類銀行账戶沒有限額。

銀行是國家金融體系的基礎,銀行账戶自然擁有比較高的地位。而支付账戶,監管似乎更多的將其定位爲消費账戶,不能承擔吸儲職能,甚至不能動搖銀行账戶的吸儲根基。

2021年發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就規定,支付账戶是指根據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真實意愿爲其开立的,憑以發起支付指令、用於記錄預付交易資金余額、反映交易明細的電子簿記。

相比與2015年發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支付账戶定義新增了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的局限,這也引發了產業關注,是否未來支付账戶僅局限於C端,而不能向B端、對公支付、企業支付滲透。

企業支付尚受限制,更別提用支付账戶發放工資了。

2019年,支付寶曾嘗試推出工資發放的功能“發唄”,掀起軒然大波,不久之後,該產品便遭下架,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制度認可尚欠缺

從工商角度來看,目前也缺乏相關制度對支付账戶進行工資代發的支持。

目前仍然有效,1995年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明確,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但並沒有說支付账戶可以代發工資,畢竟2011年才發放支付牌照。此外,業界對於支付账戶的支付屬性也存在一定的爭議,支付账戶的交易本身更趨向於記账簿,用支付账戶進行支付,似乎更趨向於銷账,而不是貨幣支付。甚至在某些時候,支付账戶結合信貸產品的玩法,被許多支付人認爲有私發貨幣的嫌疑。

人民銀行的清算體系劃分也對工資代發有較大的限制。2020年,人民銀行曾下發過一個加強清算機構支付清算業務管理的相關通知,明確要求包括工資發放在內的無背景交易類型,由人民銀行旗下的清算總中心處理,銀聯和網聯則處理商戶資金結算等有交易背景的類型。

此事就表明了,對於工資發放這一大類,人民銀行有着單獨的監管要求,而一旦支付账戶可以承接此類業務,勢必需要人民銀行從清算體系方面進行較大變動,账戶體系也會更加復雜。

此外,很多需要資金流水證明的地方,也是默認打印銀行账戶流水,而支付账戶流水認可度尚無法匹敵。在過去的很長時間內,甚至支付账戶流水、轉账記錄是否可以成爲相關案件的呈堂證供,都存在爭議。

風險難料

用支付账戶發放工資還有潛在的各類風險。

首先是稅務風險。傳統的工資發放是通過企業對公账戶,發放給個人账戶,而一旦工資發放到微信、支付寶等支付账戶,就存在偷稅漏稅的風險,現在也不乏此類違規操作而被處罰的案例。我國整體的稅務制度,也是更多的建立在銀行账戶體系下,如果要支持支付账戶發放工資,恐怕稅務制度也需要修改。

其次是用戶權益保障的風險。如果銀行倒閉,我們銀行卡的存款怎么辦?這在河南村鎮銀行暴雷以前很少人思考。但在這之後,大家意識到有50萬存款保險、分批兌付、兜底等操作,總體上存款是安全的。而支付账戶的監管措施,較銀行账戶更不完善。日本在實施新規的時候,也特別要求,出現盜刷或者企業倒閉,需要全額賠付。

銀行尚有线下網點存在,支付账戶可以线上开线上關,用戶權益保障稍顯欠缺。

最後是反洗錢等監管風險。近幾年,我國一直在加強支付账戶的監管,支付账戶的反洗錢監管嚴格程度更是向銀行账戶靠攏,但整體上來說,對於銀行和支付機構的監管仍然存在一定差異,大部分支付機構風控能力也稍差於銀行。縱使監管放心將工資代發能力开放給支付機構,用戶可能也會比較擔心。

沒啥必要

我國的銀行账戶體系的便捷度已經足夠高,其實已經沒有太大的必要,讓支付账戶去支持工資代發功能。

目前我國後端金融基礎設施已經足夠完備,前端支付账戶與銀行账戶的打通與綁定已經非常便捷。支付時余額不足,可以自動從綁定銀行卡中進行扣款是常規操作。相比之下,全球其他國家或地區,就存在需要手動充值,甚至要到網點充值的尷尬,可能就有工資代發到支付账戶的需求。

另外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無論微信還是支付寶,提現都需要手續費,工資代發到支付账戶,需要提現收費就讓很多人望而卻步。

所以呢,工資發到微信支付寶账戶,看起來很美好,但其中存在很多問題待解,咱憧憬下就好了,千萬別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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