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3日可行?學者:全國性實施困難、不如解決低薪問題
1年前
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週休3日的國家」、「修改勞基法第30條,降低每週工時」,2案連署通過,政府分別要在6月26日、7月2日前回應。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今(15)日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認為,勞工會提出這2案,主要還是與台灣低薪問題有關,建議政府了解各國新興薪資政策,進而借鏡、參照,如許多歐美國家訂定《薪資透明法》,確實有助於改善低薪問題。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週休3日的國家」提案指出,攤開最新公布的2021年台灣平均年總工時統計,雖然已經降至2000小時,創下歷年最低紀錄,但仍位居全球第4高;歐美有部分企業投入實驗「週休3日」,據英國近期公布的實驗結果,總計有61間企業2900多名員工參與,實驗期間與往年同期相比,公司的平均收益增加3成5;員工的離職率,也減少5成7,而參與的公司有高達9成2,願意繼續實施週休3日。

「修改勞動基準法第30條,將每週工時降低」提案指出,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應改為每日不得超過6至7小時,每週不得超過30至35小時,或是將勞工工作後,至少應有休息時間也計入工時。

李健鴻首先澄清,台灣平均年總工時居全球第4高,這是勞動部每一年會公布的數據,其實只有40個國家相比,主要是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統計,並非全世界所有國家相比,當然台灣的工時跟其他國家相比仍偏長,比日本、歐洲國家長很多,跟韓國差不多,但比新加坡短(新加坡長期在OECD評比名列前茅)。

李健鴻表示,目前還沒有國家全面實施週休3日,僅歐洲部分國家,英國、西班牙等,有地方政府鼓勵大企業試辦,採部分、自願形式來辦,且西班牙政府有補貼僱主,因應工時縮短、工作生產力減少、僱主成本增加,補貼才能吸引企業參加試辦計畫,但台灣民眾提案希望變成全國性制度,就得修勞基法,得考量2016年、2017年才修法,出現「一例一休」新制,勞工、僱主經過這6、7年,對於週休2日、「一例一休」都適應了嗎?這是首先要考量的因素。

李健鴻認為,勞工不滿工時偏長,主要還是不滿薪資偏低,但相關問題要用何種方式解決,得考量短期內再修法,是否妥適,他認為還有別的方式可以解決。

他說,勞工固然在意工時問題,但多數勞工最在意的應該還是薪資問題,台灣政府應該要了解、仿效先進國家的薪資政策與制度,找出適合台灣的制度,他舉例,歐洲已有7國訂定《薪資透明法》、6國實施薪資透明計畫,美國有12州訂定《薪資透明法》、8州研擬要立法,《薪資透明法》算是歐美國家過去10幾年來的主要趨勢。

李健鴻說明,《薪資透明法》希望勞工在求職階段,或已經受僱階段,僱主都要對求職者公開薪資,以及每年對公司內部員工公布「去個人化識別」、群體勞工的薪資比較資料;目的就是讓求職勞工有選擇工作的權利,若開出的薪資比其他家低,便不受青睞,對僱主來說會有壓力,受僱勞工則可以知道他的薪資在群體間落差,能依法要求僱主提出理由說明,若不合理、違法,可能涉及歧視問題,政府就會介入處理。

李健鴻說,《薪資透明法》經過幾年實施,陸續有調查顯示,對低薪勞工有幫助,但這只是其中一種薪資政策,新加玻、日本、韓國、紐西蘭都有因應低薪,發展出薪資政策與制度,建議勞動部多了解,找出適合台灣的方式。

至於台灣能否仿效歐洲國家,補貼部分企業試辦週休3日?李健鴻表示,那就不只是勞動部可以處理,經濟部也要共同會商,研擬鼓勵方案,且國外試辦大多為1年以上,補助經費不少,會涉及經費從何而來,恐怕還是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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