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衆平台:公衆號商業合作營銷內容在6月30日後應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台發布
1年前
格隆匯5月24日丨微信公衆平台運營中心5月24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營銷內容的公告。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衆號運營者在發布營銷內容時,應依法標識廣告內容,確保營銷內容合規。微信稱,公衆號運營者與第三方商業合作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如附加購物鏈接等購买方式的商業合作營銷內容,在2023年6月30日之後應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台發布。若未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台發布,平台將按照運營規範等規則限制相關內容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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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微信公衆平台:公衆號商業合作營銷內容在6月30日後應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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