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整頓“SPAC”:補上信披漏洞 瞎吹業績要付出代價
2年前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舉行公开會議,宣布提出一項針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的立法草案,旨在強化此類實體的信披水平,並移除了一項關鍵的法律免責條款。

針對這次的新規,SEC主席加裏詹斯勒簡明扼要地概述稱,從信息不對稱、證券欺詐和利益衝突等角度來看,SPAC的投資者理應得到與傳統IPO一樣的保護。

  簡要來說,疫情後一度非常火爆的SPAC也就是所謂的“殼公司”,募資後通常需要搜羅並購標的實現反向上市。許多尚未盈利的初創公司正是通過這一載體繞過了SEC通常更爲嚴格的IPO審核流程。考慮到業務邏輯,SPAC也有動力鼓吹誇大准備並購的標的,這一點經常爲人所詬病。

  根據SEC的文檔,這次的修法主要包括:

  1、修改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的定義,使得SPAC業績指引信披不再適用於免責條款。這也意味着如果投資者認爲SPAC過度吹噓有關業務的業績,能夠將其告上法庭索賠;


  2、要求SPAC在提交上市S-4或F-4表格時,該SPAC的目標私營公司必須是共同注冊人;

  3、增強有關利益衝突、費用責任和稀釋投資者持股等方面的監管;

  4、在滿足特定條件的情況下,SPAC首次發行的承銷商將被視爲後續交易的承銷商;

  5、加強反向收購交易的信披,包括發行人對這筆交易是否對投資者公平的看法,以及擬議交易是否經過第三方審核。相關信息必須在合並交易投票前至少20天公布。

  SEC主席同時也強調,除了承銷人外,審計師和律師也需要在SPAC上市前後對他們的工作持續承擔責任。

  根據Renaissance Capital統計,美國2021年初的SPAC狂潮中總共發行了604個“空頭支票”,累計募集資金1440億美元。

  作爲參考,美國CNBC搞了一個SPAC投後指數,反應私營企業借道SPAC上市後的股價表現,結果2021年這個指數就下跌了44.8%,2022年至今又下跌了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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