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保育及管理溫泉,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今(13)日發布新聞表示,依據溫泉法規定,溫泉取用費每噸9元,已於去年12月中開始請義務人提報1月至12月溫泉取用量資料,預計今年3月起開始徵收溫泉取用費,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