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犯罪被害補償金」的性質,從舊法「民事代位求償」改為「國家責任的特殊社會福利補助」。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以前申請過程太繁雜,但國家對被害者家屬的身心靈應該是...